1-這一類針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家以上須進行招標;
2-兩類,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對于不找代理的招標方,自行招標,要向當地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3-投標方:一般要符合相關資格要求,要有主要負責人和主要技術人員簡歷、業績及擬用于投標項目的機械設備。
4-聯合體投標,一般是雙方都應該滿足資質要求。
5-評標,5家以上單數,技術和經濟方面的專家不少于總數的三分之二;
6-關于合同簽訂,中標通知書發出后30天內,必須要簽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