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的“人”事撲面而來,“人”事也就是所謂的人際交往之類的小事,很不想把友情愛情親情稱之為人際交往,但從人際交往的定義看,它們卻又都屬于這類。愛情是個美好的詞匯,單獨念這個詞,總是賦予它所能想象到的所有美好,但愛情到底是什么樣,一直都以為是兩廂情愿的愛情才能稱之為愛情,但媽媽說,愛情是一個人能無怨無悔的為你做一切,不求回報。好像慢慢理解每個人對愛情的定義都不一樣吧。最近對一個人提出了分手,想明白了很多,愛情應該是兩個人在一起會感覺比曾經一個人的時候不寂寞,如果和不對的人在不對的時間在一起可能只會比一個人更孤單吧。會想起他的好,但想到繼續在一起只會更孤單,也就可以正面自己的內心了吧,一個人都要一個人的過一段日子,才會遇到等待很久的對的人的到來吧。
友情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吧,至少我這么認為。以為友情是兩個人的事,可它漸漸變成了三個人,四個人,很多人的事,這時的我無法接受,卻也只能接受現實,沒有誰是只屬于你的,一直屬于你的只有自己,也只有自己不會丟掉自己,拋棄自己。可能朋友會覺得你變了,沒錯,你是變了,變得強大,變得堅強,變得獨立,但唯一的是兩兩之間的友情沒變。
從小父母就營造了一個溫暖的家,無論遇到什么爸媽永遠都是自己最強大的后盾,也會給予自己最大的支持,自己最大的幸運就是遇到這樣的父母,他們教會我生存,教會我做人,要做一個幸福的人,有自我的人,使我可以安心的做自己想做的一切事。
如果知道會分手,如果知道會有矛盾,如果知道現在所發生的一切,你會不會在有記憶的時候就不會做那時所做的一切,完全變成現在的另一個樣子,可能吧,但又不可能,不可能再回去,而且,那時的你做出了令那時的自己所認為的開心的事,那就夠了。如果所有開心,所有所謂的幸福時刻,都要你積攢到幾十年之后,你會愿意嘛,可能并不是所有人都會改變曾經的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