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定》,健全能上能下的選人用人機制,對于推動形成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執政骨干隊伍,具有重要意義。
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常態機制,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態,有利于從嚴管理干部,有利于提升干部人才隊伍活力。中辦印發《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定》為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常態機制指明了方向,各級地方政府和組織人事部門要根據《規定》的精神,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干部“能上能下”規定,營造干部“能上能下”的輿論氛圍,鮮明用人導向。
激勵干部擔當作為,既要堅持正向激勵提動力、增活力,也要強化反向激勵給壓力、激潛力。領導干部能上能下,關鍵為什么下、如何下。領導干部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是“能下”的關鍵因素,是推動形成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讓那些滿足于當太平官、不作為、亂作為的干部沒有用武之地,讓那些真正干事創業的干部有更大的施展才華的空間和舞臺。
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隨著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開啟,各地領導干部就成為了社會發展的排頭兵,倘若領導干部素質不達標,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不僅會影響干部隊伍建設,更是會成為新時代社會主義建設的絆腳石。營造干部“能上能下”的輿論氛圍,非一日之功,需長期堅持和努力,更要時常保持一顆清醒的頭腦,堅定堅決的執行《規定》,摒棄老好人思想,堅持底線思維,不回避矛盾,不掩蓋問題,凡事從壞處準備,努力爭取最好的結果,做到有備無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動權。
推進干部“下”的根本目的是激發干部隊伍活力,推動領導干部干事創業擔當有為,必須以《規定》為基本遵循,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以制度剛性確保‘能下’得到落實,以公開公正公平確保‘下來的人’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