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訪問權限簡介
訪問權限控制:指的是本類及本類內部的成員(成員變量、成員方法、內部類)對其他類的可見性,即這些內容是否允許其他類訪問。Java 中一共有四種訪問權限控制,其權限控制的大小情況是這樣的:public > protected > default(包訪問權限) > private
1??public:Java 中訪問限制最寬的修飾符,一般稱之為“公共的”。被其修飾的類、屬性以及方法不僅可以跨類訪問,而且允許跨包訪問。
2??protected:介于 public 和 private 之間的一種訪問修飾符,一般稱之為“保護訪問權限”。被其修飾的屬性以及方法只能被類本身的方法及子類訪問,即使子類在不同的包中也可以訪問。對外包的非子類是不可以訪問。
3??default:即不加任何訪問修飾符,通常稱為“默認訪問權限“或者“包訪問權限”。該模式下,只允許在同一個包中進行訪問,外包的所有類都不能訪問。
4??private:Java中對訪問權限限制的最窄的修飾符,一般稱之為“私有的”。被其修飾的屬性以及方法只能被該類的對象訪問,其子類不能訪問,更不能允許跨包訪問。
注意:
所謂的訪問,可以分為兩種不同方式:通過對象實例訪問;直接訪問。
比如說,某父類 protected 權限的成員,子類是可以直接訪問的,換一種說法是子類其實繼承了父類的除了 private 成員外的所有成員,包括 protected 成員,所以與其說是子類訪問了父類的 protected 成員,不如說子類訪問了自己的從父類繼承來的 protected 成員。另一方面,如果該子類與父類不在同一個包里,那么通過父類的對象實例是不能訪問父類的 protected 成員的。要區分開 protected 權限、包訪問權限,正確使用它們:
①當某個成員能被所有的子類繼承,但不能被外包的非子類訪問,就是用 protected;
②當某個成員的訪問權限只對同包的類開放,包括不能讓外包的類繼承這個成員,就用包訪問權限。使用訪問權限控制的原因:
①使用戶不要碰觸那些不該碰觸的部分;
②類庫設計者可以更改類的內部工作的方式,而不會擔心這樣會對用戶產生重大影響。
二、訪問權限控制的五種使用場景
1??外部類的訪問控制
外部類(外部接口)是相對于內部類(也稱為嵌套類)、內部接口而言的。外部類的訪問控制只能是這兩種:public、default 。
①public 訪問權限的外部類,所有類都可以使用這個類
public class OuterClass {}
②default 訪問權限的外部接口,所有類、接口均可以使用此接口
interface OuterInterface{}
2??類里面的成員的訪問控制
類里面的成員分為三類:成員變量、成員方法、成員內部類(內部接口)。類里面的成員的訪問控制可以是四種,也就是可以使用所有的訪問控制權限。
public class OuterClass {
public int aa; //可以被所有的類訪問
protected boolean bb; //可以被所有子類以及本包的類使用
void cc() { //default 訪問權限,能在本包范圍內使用
System.out.println("包訪問權限");
}
//private權限的內部類,即這是私有的內部類,只能在本類使用
private class InnerClass{
}
}
注意:
這里的類里面的成員是指類的全局成員,并沒有包括局部的成員(局部變量、局部內部類,沒有局部內部接口)。或者說,局部成員是沒有訪問權限控制的,因為局部成員只在其所在的作用域內起作用,不可能被其他類訪問到。
public void count(){
//局部成員變量
public int amount;//編譯無法通過,不能用public修飾
int money;//編譯通過
//局部嵌套接口
class customer{//編譯通過
}
}
上面的兩種場景幾乎可以適應所有的情況,但有一些情況比較特殊,還做了有些額外訪問權限的要求。
3??抽象方法的訪問權限
普通方法是可以使用四種訪問權限的,但抽象方法是有一個限制:不能用private 來修飾,也即抽象方法不能是私有的。否則,子類就無法繼承實現抽象方法。
4??接口成員的訪問權限
接口由于其自身特殊性,所有成員的訪問權限都規定得死死的。下面是接口成員的訪問權限:
變量: public static final
抽象方法: public abstract
靜態方法: public static,JDK1.8后才支持
內部類、內部接口 : public static
也因為所有的一切都默認強制規定好了,所以我們在用的時候,并不一定需要完整寫出所有的修飾符,編譯器會幫我們完成的。也就是,可以少寫修飾符,但不能寫錯修飾符。
public interface Interface_Test {
public int aa = 6; //少寫了 static final
int bb = 5; //
//嵌套接口,可以不寫public static
interface cc{
}
}
5??構造器的訪問權限,可以是以上四種權限中的任意一種:
①采用 private:一般是不允許直接構造這個類的對象,再結合工廠方法( static 方法),實現單例模式。注意:所有子類都不能繼承它。
②采用包訪問控制:比較少用,這個類的對象只能在本包中使用,但是如果這個類有static 成員,那么這個類還是可以在外包使用(也許可以用于該類的外包單例模式)。
注意:外包的類不能繼承這個類。
③采用 protected:就是為了能讓所有子類繼承這個類,但是外包的非子類不能訪問這個類。
④采用 public:對于內外包的所有類都是可訪問的。
注意:構造方法有點特殊。因為子類的構造器初始化時,都要調用父類的構造器,所以一旦父類構造器不能被訪問,那么子類的構造器調用失敗,意味著子類繼承父類失敗。
三、子類異常、訪問權限與父類的關系
子類的對象可以作為父類的對象(引用時是對父類方法的引用,但是傳入的對象是子類的對象,即用子類的對象來對父類進行實例化),但是反過來不行。所以:
1??子類的訪問權限一定要比父類大或相等。【子>父】
例:
一個父類A擁有的方法public void setXXX(){}
可以被其他任意對象調用。這個方法被子類B重寫后為void setXXX(){}
,即默認的訪問權限只能被本包及其子類所訪問。假設其它包中的對象C調用方法為:get(A a=new B()){a.setXXX();}
。而此時傳入的對象為B類對象b,此時b將轉型為a,但是b中的setXXX()調用權限已經被縮小了這將造成錯誤。所以子類的方法的訪問權限不能小于父類。
以上只是一個例子還有其他出于易維護、易代碼結構設計的設計思想原因。
2??子類重寫父類的方法時,拋出的異常大小不能比父類的異常大。【子<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