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總是習慣忘掉一些東西,不論是好的還是不好的。
有些人,要學會遺忘,讓他留在內心深處,保留最后僅有的一點美好。有些事,也要忘記,讓自己能夠有心情面對眼前的瑣事。
從小,都有人嘲笑過我的夢想,也許在很多人看來微不足道,但是,在每個階段的自己都會把那個夢想看得很重要,像生命,一樣重。
讀小學時,經常泡圖書館,一到周末就跑去中心街的那個新華書店,那時候的我,喜歡那個書店,覺得那里總有讀不完的書,每每看到一本嶄新的書,我都能激動好半天,現在回想起來,還很留戀那種感覺。那時,我特別喜歡在一樓看書,因為那里可以坐在地下,有時候,管理圖書的阿姨也會過來吆喝我們站起來看,但年少總是調皮的,在她吆喝過后,我們很快又坐下了,然后繼續美滋滋的看著自己手里的書。次數多了,阿姨也漸漸不管我們了,那時候的我們,是多么純粹與快樂。
鄰里的阿姨知道我愛看書后,每周都叫她的兩個女兒跟我一起去書店,我也像個大姐姐一樣,差不多每周都帶著去了我們看書的小天地。那時候的我,覺得世界真的好大,書中有好多東西,是那么新奇與有趣。我那時,會看看書,然后想想外面的世界,對自己說:外面的世界,我一定要去看看。
時隔多年,我還是很懷戀當時在書中體會到的快樂,盡管現在在書中依然有感覺,只是這種感覺,已不是當初的那種感覺了。時光帶走了一些記憶,然而有的記憶,是遺忘不掉的。
遺忘,真的能遺忘嗎?
有的東西能遺忘,有的,我不想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