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角度最難找

自拍照的傳播每天都在造成混亂,從專欄作家的無事生非到明星們的八卦緋聞。而同時,整個世界仍在繼續產出數以億計的自拍照。這里要為這個被誤解的現象進行一番辯解。


Danielle Julian Norton「一切都好」2012
圖像版權:Shannon Benine

大概十年前,我在太平洋海岸高速公路開車。這是我們國家最壯麗的柏油路之一,所以我決定給自己拍張照。那時候我有個寶麗來的相機,我把它放在了我的本田雅閣的前座上。另外還放了一個我在專賣店花天價購買的高變焦尼康相機。我把車停在了緊急停車道上,跟架在我面前的那個巨大的塑料眼睛一起藏匿在野花之中,任由它像一條憤怒的舌頭般吐出一張張照片。我看上去一定很奇怪吧!說起來,寶麗來還是很金貴的,拍壞一張大概要一塊錢美金吧。

但我個子很矮,又慫,我的手臂伸得再長也找不到一個討喜的角度。我自己拍的照片經常被閃光燈閃瞎,或者對焦對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這是你的左眼球;看,你的額頭在這里;諸如此類。但是,為這一瞬間留下一點紀念品還是值得的——照片是最好不過了!——然后我就可以把它裝進信封扔進好評滿滿的美國郵政服務的信箱里,穿越1500英里來到我爸媽在達拉斯的家里,然后被他們用磁貼貼在冰箱上。

那時候還不存在“selfies(自拍)”這個詞。直到幾年后數碼相機出現,這個詞才變得必要。2005年,Jim Krause在他的“拍照想法索引”中用這個詞來指代他和他的朋友隨意拍攝的那些不受傳統膠卷沖印成本和人力制約的自拍照。“Selfies”標簽在Flickr上流傳了起來,然后在社交媒體站點上蓬勃發展,讓#selfies和#me成為了恒久遠的話題。2010年,iPhone引入了前置攝像頭,使用戶可以在屏幕上看到并拍攝自己。在自拍的起源故事里,這是世間恍然大悟的覺醒一刻。

現在,如果有人把車開到路邊,或者站在酒吧里,或者在建筑物前面做V字手勢,或者坐在車里前排等著過收費站的同時給自己拍照,那已經一點也不奇怪了。我們生活在一個無止盡記錄的瞬間里,而伸出手臂握住空中的那個無所不能的矩形,已經是我們這個時代的標志性動作了。我們經歷了許多“自拍門”,從Anthony Weiner的露鳥事件到Amanda Bynes的精神崩潰。我們被警告了無數次不要亂發黃色自拍,但似乎無濟于事。罪犯會自拍,警察也會。總統自拍自然也不甘落后(這方面,希拉里最厲害)。

但人們也會因為自拍照而擔心。既擔心又生氣。不少新聞故事都探究了現在這一代人的心理建設方面的問題:他們寧愿為他們的生活拍照,而不是好好去過他們的生活。最近的一項研究發現,發太多自拍照會讓別人覺得厭煩(這種還需要科學研究?)去年,selfie這個詞被收入了牛津詞典在線版。但同時,這個詞也成為了一種俗氣文化的代表。在這種文化里,所有的焦點都聚集在了臉上。我在吃晚飯的時候掏出手機看時間,朋友嘲諷地問我,“你要自拍嗎?”我知道那是在開玩笑,但我不確定他到底是在嘲笑那些愛自拍的人,還是在嘲笑我也是其中之一。

我有許多從來不自拍的朋友。從。來。不。自拍這種行為過于自負和草率,會傷到他們骨子里的完美主義靈魂,就好像他們生日的時候餐桌旁唱生日歌的是10個街邊賣唱藝人一樣讓他們不好受。有時候人生真是尷尬。

但我熱愛自拍——雖然還沒到拍上癮的地步——但我經常需要檢查自己的自拍頻率。我在外會自拍。我離開家時會自拍,以確保穿對了衣服和發型不糟糕。我跟朋友們自拍,“朋友們”包括了75%的女性友人。但我一個人的時候自拍得最多,而且我一個人的時候也非常多——我自己一個人住,一個人工作,一個人旅行,一個人逛街,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看電影——而前置攝像頭解決了我的孤獨人生的一個大問題,那便是在某些地方當我想為自己留影的時候,卻沒有人幫我留。我不喜歡把照相機給陌生人,這就像是把我脆弱的自尊隨便地交出去了一樣。他們永遠拍不出我想要的照片,但我又不能不去感謝并表揚他們。謝謝,拍得太好了!說這話的時候我的內心在滴血。靠我有那么胖嗎?

最近,一個朋友告訴我說她不喜歡自己的照片,因為照片里的自己跟她腦海里的永遠不一樣。我想這大概差不多就是所有人看自己照片時都會產生的恐懼吧。那也是為什么我這么喜歡自拍。你可以自行操控一切。你可以把不美好的瞬間刪掉。你可以隨便裁剪美化。殘忍的世界從來不會給我們編輯不完美的自己這個選項。我們只是希望自己可以,這能怪我們嗎?

今時今日的自拍達人是Justin Bieber和Kim Kardashian之類的名人,這不奇怪。他們擁有了可以創造自己神話的地方,用它來對抗八卦小報豈不爽哉?我對Kardashian不了解,但我發現她的Instagram(970萬粉絲)充斥著奢華名牌和不經意提到的其他名人。之前,Us Weekly發表了一篇關于她與產后體重激增做抗爭的文章,題為“被她的身體折磨”。但你看她的自拍是完全看不出她到底是在抗爭什么的。就那周,她的自拍內容是在一條船上穿著豪華浴袍性感地露背。Justin Bieber的自拍(1050萬粉絲)也是有特定情境的。他通常看上去像是嚇了一跳的樣子,仿佛有人在他睡覺的時候捏了他一下。他也會發紋身和六塊腹肌的照片。再看看我自己的自拍簡直雜亂無章,人生真是艱難。

對,這就是自拍的問題。它們有時會顯得太過精巧和刻意,從而展示了我們的不安全感,而不是掩蓋它。有些胖女孩拍每張照片都會狂找角度讓自己看上去瘦一點(#肥妞角度)。有些禿頭的所有自拍都會神秘地只拍到眉毛以下。當然,你或許還記得流行拍鴨嘴的那陣,女人們爭相撅嘴想讓自己看上去更性感結果卻是拍出更丑的照片。我現在很難去看別人的自拍了,因為我能感覺到他們想要隱藏或者掩蓋些什么。這就好像看到她們在用力束胸一樣。自拍天生就是假的,因為故意擺的造型和夸張的受指揮的笑容從來都不是真實與藝術(雖然我也承認大部分我們的家庭影集也不是真實與藝術)。當然一定會有那些飽含著人性的脆弱和情感的復雜性的值得像研究梵高一樣研究的自拍,但我沒聽說誰拍得出那樣的。不過起碼,優秀的諷刺類自拍還是有的。比如:美女丑臉

大多數自拍我都不會給任何人看。前年的時候大概有兩個月,我正經歷著情感漩渦。每次我開始哭的時候我都會自拍,就好像自拍了我就能釋懷一樣。奇怪的是我最后覺得這些照片都很滑稽——哭相看上去都很卡通——我不確定這種奇怪的試驗是幫助了我呢,還是讓我分心了呢,還是只是激起了我的內心戲(#我的問題)。但我知道我喜歡這樣做已經很久很久了。我的衣櫥架子上堆滿了拍紙簿和厚厚的剪貼簿。我從有記憶以來就開始寫日記。“保存私人筆記本的人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品種,他們是孤單頑固的整理控,是焦慮的憤青,是因為失去而大哭大鬧的孩子。”Joan Didion在1996年這么寫道。那時候“私人筆記本”是大多數人唯一會用來記錄的東西。

但是有那么多以前是私密的東西現在都公開了。這些東西的初衷有變嗎?我在Instagram上看了一個下午的自拍。我看到的是一個熟悉的鋼管舞般的場景——女人們發著熱辣的照片,男人們在評論里流口水。你真美。你真性感。而自拍的魔力就在于:它們是一種超級有效的滿足自我意識的系統。發一張你的靚照,然后感受一陣甜蜜的微風滑過你的發間以及撲面而來虎視眈眈的饑渴眼神。一方面,多厲害啊!另一方面,厲害過頭就有點可怕了。或許——被所有一堆外部認證機器所統治的——社交媒體時代的最好一課便是,通過陌生人的認可來得到自我價值的提升是一個壞主意。把注意力和真愛混淆是很容易的。

于是讓我們再來看看自戀。自戀對于我們這個無止盡記錄的時代來說,就好像一陣臭氣一樣,是一個揮之不去的污點(有趣的是,自動更正會把selfie這個詞改成selfless[無私]。自動更正,你錯大了)。值得注意的是,自戀型人格障礙這一病癥是如此含糊不清,以至于被委派更新《診斷與統計手冊:精神障礙》的精神病專家們建議去除這一項(后來又重新加回去了)。但我們仍然在心有不甘卻又似權威般地用它來描述我們這個我-我-我世界中所有的錯誤和腐敗。那個傲慢的明星,那個在看電影的時候也不發短信的小孩,那個上班的時候老是在上Facebook的人。但是,那喀索斯(Narcissus)本人愛上的是他自己的倒影,而不是像現在的一大波人一樣,愛上的是手機屏幕中正正好好被精確美化過的自己。

有一年圣誕,我跟父母一起去了一個戶外的燈節。活動很酷,但更酷的是在每個燈前面搞一張自拍。我剛買了個iPhone 4,但是因為鹵素燈一直在動,所以我的臉也一直在變形,于是我束手無策了。我可憐的父母啊。他們忍我忍得太久了。

我跟我媽說,“我不會永遠這么慫的。”

“大概吧,”我媽笑著說,“或者你永遠都會這么慫,只是慫的方式不同罷了。”

在我還不能忍受我自己的照片的時候,我會拍外國的建筑或者我的腳藝術照,來告訴別人我去了哪里。但,拍100張你的狗,或者你的寶寶,或者你吃了什么,是不是真的就沒那么自我中心了呢?虛榮并不只是讓你對著自己拍照的沖動。它也可以是你跳出畫框的動力。我們都會對到底要分享多少和保密多少之間的界限感到不安,我們如何在不與世界斷開的同時保持在線?我分不清那條線,你呢?那玩意兒總在移動。

我現在不再往Facebook發自拍了。我太慫了,我害怕默默注視的眼睛們會覺得我發得太過。我試著不去想別人會怎么想,但我還是會。又是一條我搞不清楚的線。我現在把自拍照當成是我可以通過消息發給朋友們的小明信片。我來到了這里。我做了這個,它是這樣的。我希望你也在這里,或者也許我自己一個人也OK,但我想到了你,那才是要緊的。

Sarah Hepola / The Morning News / Remixed by ha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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