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本書,名字叫《二十幾歲,沒有十年》。聽起來雞湯的書名,看起來暖暖的封面。不像名家簡潔的封面,以及獨特的標題。可是,我卻一口氣看完了。
作者孫晴悅做過駐外記者,活成了人人羨慕的別人。她寫下自己的光鮮下的艱辛,寫下自己作為“別人”其實并不羨慕或者為自己驕傲的心路歷程。
不贅述文章內容,自己去翻一翻感受更大。而我,在閱讀結束之后,更多的感覺是,自己是如此的淺薄與無知。
我喜歡寫自己的心情,我苦惱,我憤怒。我還沒有走入社會,卻有著負能量。但是作者的22歲,已經開始努力工作,不抱怨,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中間的差距不言而喻。我們只看到她人光鮮的一面,卻沒看到他們的付出。所以,我是那個羨慕的人。
我以為我想要的就是一份安穩(wěn)的工作,作者告訴我不是那樣的。世界在變,我們要跟隨實際的變化就不得不一直學習。假如不學習,我們會被淘汰。這十年,下崗的有多少?改變才是唯一不變的事情,終生學習已經是趨勢。
我以為我期待歲月靜好,可是事實上不是那樣的。哪有那么多的歲月靜好,那都是朋友圈的意淫。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生活奔波,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痛苦。即使你成為馬云,你會每天躺著數錢嗎?不會的,你也會有無數的壓力與事情要處理。
我以為愛情很重要,可是你不知道,當你一直跟隨另外一個人,你自己的魅力就會消失。你活的不再是你自己,你困于廚房,忙于孩子,你失去了一個女性在事業(yè)上展現的魅力。你必須活的是你自己,才能吸引并站在那個他身邊。自己本身才是最大的吸引力,而不是一味的付出與追隨。
我以為不變很重要,可是你的生活就是一潭死水。旅行就是從你待膩的地方到別人待膩的地方。旅行帶給你的是視覺與感官暫時性的刺激,而自己一直去學習新的知識,認識新的人才會讓你更加生氣勃勃。不要逃避性的去別的地方,不斷開拓自己的疆域更加重要。
我以為美麗的外表很重要,可是你走過的路,遇到的人,學到的東西,做過的事,鑄就的你更加美麗。你二十歲擁有的美麗的面容,或許有用。可是你三十四十之后,充滿女性魅力,你必須經歷。優(yōu)雅可愛的三十歲女人你也可以做到,但是你愿意付出嗎?
我發(fā)現我錯了,我期待朝九晚五,又想浪跡天涯。卻沒有努力的去改變,卻沒有努力的去做。我在自己的舒適區(qū),幻想著自己租一個房子,擁有一份工作。可以偶爾出去玩。為什么我們懂得許多道理,卻沒有過好這一生。因為我們做的比懂的少太多。
我不能淺薄無知的度過這一生,不能寫出的文章言之無物。我要走入社會,走在人群中,去體驗生活,去經歷失敗與成功,去愛與被愛。去真正感受人生。
每個人所做出的選擇無論正確或錯誤,活的都是他自己的一生。在死亡面前,絕對的正確與錯誤并沒有意義,痛苦是你選的,墮落是你選的,就連你一直受控別人,也是你自己的選擇。活出你自己的可愛吧!你還可以選擇!
祝你我做出的選擇都不后悔,活的都是我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