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買衣服,買鞋永遠是更謹慎的一件事情。衣服穿在身上,若是丑,也就別人看到;而鞋穿在腳上,若不合,苦痛只有自己知道。
自己的鞋柜里,只有兩種鞋,一種是怎么穿都舒服適宜的。有時候穿起來就根本舍不得換,恨不得天荒地老就這一雙。
以前有在鞋店里買過一雙斷碼的短靴,穿著極便利,里面帶短絨,也不瀅水。一穿就是2、3年,主要價格也只有感人的40出頭。后來每買冬季短靴,母親總是要念叨一番那雙40多的短靴性價比有多高、可惜以后再無了。
這樣說來對我后來買的短靴們不太公平,仿佛它們所有的好,都被一個明明是打折的前任給遮蓋了,但它其實并不貌美,遠不及后來第一次去歐洲旅游之前買的一雙。它也一樣舒適,腳放入的時候,足底綿軟的質感,圓頭平底,軟硬剛好可以讓走路不累。難得是大方闊口的低幫,配牛仔褲,或者厚呢的裙子,自由地在干練和文藝之間切換風格,最適合旅途。但是有點后悔,沒有在那一次旅行中尚待它,明明只是適合城市漫步,偏因為懶,不肯多帶一雙戶外的專用,只能穿著它在國王湖徒步。后來,它漂亮的皮面很快就磨損了,至今想來還是扼腕。
大概是因為腳厚而重——讀書時甚至有過一次,把皮鞋穿了底不自知,上課的時候腳底在課桌橫杠上磨了磨居然感覺到了金屬的硬冷,抬起腳來才發現底下一個小洞——偏愛那些寬頭厚底,不管是冬還是夏,日常選擇的總是那些。
但偶爾也有搭配服裝的需求,于是就有了另一類,穿著并不那么舒適,但極養眼的裝備。
高跟鞋當然是這一類里的大頭。幾乎每一雙高跟鞋買來都堪比自虐,總是會在后跟啊、腳趾的某些部位,磨出難看疼痛的水泡和傷口。如果是好一些的,可能穿過三五次就能漸漸習慣。我的大部分高跟鞋都是如此,甚至有一雙,穿上了十年之久,即使在一開始的磨合期也并無大的問題,到后來更是穿上亦能健步如飛追個公交。可以說是它讓我迷戀上穿高跟鞋時挺拔自信的感覺,而它今年終于被穿到鞋幫鞋底脫離,但我依舊舍不得扔,不曉得有沒有修好的可能。
但也有運氣不好,怎么穿也都還是如上刑般磨折著雙腳,就算是貼上創可貼、用上緩沖墊也無濟于事。在人前談笑風生、輕松自如,鞋子里錐心的疼只有自己知道。久了,還會傷到腰和腿,落下終生的病。
有時覺得鞋如人生。自己覺得舒適快意的,未免他人看著賞心悅目;想要趾高氣昂一些,多少得付出些代價,要敢去嘗試和磨合,說不定也能在表面功夫和悅己感受里找到平衡;最怕只求外在的光鮮靚麗,或附和他人眼光,或滿足內心虛榮,忍著并不好受的苦楚。
舒適或光鮮,終究,還是要自己開心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