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從人有意識以來,就天然地把自己和萬物區分出來。我們認為自己和萬物不一樣,是有靈性的,還給它取了個名字,叫做靈魂。甚至更過分地,我們把自己身上的靈氣,又賦予萬物,發展出萬物有靈論和泛神論。從這里起,人被一劈為二,身體和靈魂不再是一體。
靈魂又是什么呢?似乎一般意義上來說,我們傾向于把直覺和感受當作靈魂。當我們說靈魂伴侶(soulmate)的時候,我們指的是那個和我們心靈契合——相視無言,亦滿心歡喜的人。我們似乎很難把某個可以和我們一起辨析牛頓定律的人叫做靈魂伴侶。然而似乎靈魂又是指人的理性思考和決定能力。如果保留一個人的情緒能力,卻把他的理智全部剝奪,他還是他么?似乎很難這么說。
這里我就荒謬也好,自大也好,且把人的靈魂定義人的思考和自我決定的的本體吧。因為我想從這里,把人分開成兩邊。
第一邊,是用身體逃避靈魂的人。第二邊,是用靈魂折磨身體的人。
橋在哪里?或許世界上本來就沒有橋。人生短暫,干嘛總要過河。甚至都不知道河對岸是什么呢。誰能確定一個人大徹大悟了,就能滿心歡喜了。佛陀在死前的一刻,未嘗不曾回想自己一生,回想自己逃離皇室,還把自己幾個表弟拐出家。他或許,也會有遺憾吧。
當然,這也只是凡人言。沒解脫的人,就像是在水里的人,無法想像鳥兒在沒水的地方也能飛。畢竟,水對于魚兒來說,是生活的必需品,必需到可以不需要意識它存在了。然而鳥不需要。鳥生活在空氣里,它也不能想像沒有空氣也能懸浮的幽浮們。
人終究一生。此岸,彼岸,解脫,歡喜,終究是被束縛。皮囊在印度教和佛教的傳統里,都是不值一提的東西,然而皮囊的死去,再高貴的靈魂也因之而不存在。解脫又如何,佛不能滅因果,不能消眾業。以為佛死的時候就是涅槃,就能進入美麗新世界,也無非是一種眾徒弟自我安慰的邪念罷了。悉達多或許那時候已經知道,自己就是一盞燈,固然曾經照亮了別人,但自己滅了,也就滅了。
我也不喜歡神秘主義把體驗當成真理的路子。即使是狂喜又如何,人拉屎順暢的時候還有快感呢。難道把拉屎的快感放大一百倍就能叫做解脫了么。邪見,就是邪見。還是金剛經說得好,若見我相,既非如來,越是這種外物的解脫,越是對自我的固執。
可是又說回來,如果把解脫當作自我的消融,我更難接受了。如果自我和萬物一體的感覺就是解脫,即使我先認為它不是幻覺,那自殺不就是最佳的成佛之道了么。存在的心,自我的心,固然帶來痛苦,然而它也是存在的意義的本源。如果為了免除痛苦,就直接否認本體,倒真成了買櫝還珠了。而且本體否認了,還剩下什么,真成了猴子撈月了。
人生或許本來就是一個氣球吧,飄飄然飄飄然,偶爾給自己屁股扎上一針,就能在空中興奮地亂串,而大多數時候,還是要好好憋氣,讓自己整個人生鼓起來。最終最終,去感受那在天空中爆炸的大團圓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