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失戀以后,曾經發過一條這樣的朋友圈,第一行字是“春夏秋冬,你你你你”,第二行他只寫了“春夏秋冬”。大概失戀就是,從此之后,有的只是會循環交替下去的春夏秋冬,輪回流轉之中再也不見你了。
曾經有一段時間,覺得“所愛隔山海,山海不可平”這句話寫得很有感覺,那大概是一種遠隔了千山萬水卻無法去觸碰的感情,一種念念不忘卻隔了山海的執念吧。
山高水長,無法觸及。
那年春天還有你在身旁,這年冬天你就像春風般不見蹤影,也許還會遇見干冷的北風,但畢竟不再是同一種風了。
《失戀三十三天》里面說,“失戀最痛的也許不是失去了那個人,而是忘不掉與那個人一起時的曾經。”大概因為太過美好,所以不能忘記吧。因為有一個人,讓四季都變得有意義。仿佛遇見了她以后,就會特別在意時間這個概念,遇見一個人,便重新去認識了春夏秋冬。
或許大多數的遇見,最后都免不了說再見。
我們的日子就在一次又一次的揮手告別之中,悄悄溜走。我們匆匆相識,然后匆匆話別。離開似乎成了生活中的一種很常規的狀態,一切就像是季節的輪回一般自然而然,秋天和冬天在換季的溫度不定的那幾天遇見,然后就彼此說再見。
秋去冬來,自有它的時辰。
從失去了你再到放開了你,該經過了多少個春夏秋冬才能完成這個過程啊。分手大概就是,你想要往前進我卻只想守在原地,兩方面執拗地互相耗盡所有的耐心,最后的結局是看著你往前走的背影越來越遠。
慢慢地你變成了記憶,成了心中柔軟的存在,就像是一種貝類生物,只要被輕輕觸碰,就下意識地合起了自己的殼。當哪天不小心被觸碰到時,發現自己早已經是淚流滿面。
其實所愛面前隔著山海并不可怕,山海其實是可以平的,最難平的大概是人心。
記得有一首歌叫《春夏秋冬》,里面有句歌詞是這樣的,“能同途偶遇在這星球上,燃亮飄渺人生,我多么夠運。”能遇見一個人,然后選擇開始一段愛情,大概就是一種莫大的幸運了。至少在人生的某個階段,彼此曾經照亮對方道路上的黑暗,足夠了。
之前讀到海子的“活在這珍貴的人間,太陽強烈,水波溫柔。”覺得人世間還有很多值得自己去好好感受的東西,生活遠不是只有愛情兩個字眼。如果在大多數的時間被愛情囿住,那大概不是一種好的生命的狀態吧。
如果春夏秋冬再也遇不見你了,那就祝你天天開心好了。
而沒有了那個人的春夏秋冬,一個人也要好好地去生活啊,魂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