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干部是選出來的,也是管出來的,從嚴管理監督干部是新時代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黨的自我革命永遠在路上,決不能有松勁歇腳、疲勞厭戰的情緒,必須持之以恒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以黨的自我革命引領社會革命。”二十大新聞中心舉辦的記者招待會上,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徐啟方指出:“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從嚴治黨的重點在于從嚴管理干部。”把握從嚴治吏、從嚴管理干部這一關鍵和重點,離不開制度體系的健全,少不了黨員干部的自覺。
一是持續完善制度,有力推動干部管理監督常態長效。十八大以來,我們從嚴管黨治吏的實踐從未松懈,始終堅持以嚴的標準要求干部,以嚴的措施管理干部,以嚴的紀律約束干部,打出一套從嚴管理監督干部的“組合拳”。早在2013-2017年,黨中央便部署開展了違規問題的專項整治。為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相關制度措施不斷完善:干部人事檔案信息管理進一步規范,2018年11月,《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印發。中國特色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不斷完善,2010年,《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印發;2014年《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試行)》印發,隨機抽查比例提高,并開展了數額較大家庭財產合法性驗證工作;2017年,《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印發,突出與領導干部權力行為關聯緊密的家事、家產情況,突出查核結果的運用和責任追究。做實做細干部日常管理監督,2015年《關于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印發,組織提醒、函詢、誡勉成為從嚴管理監督干部的重要方式。2021年,《中國共產黨組織處理規定(試行)》,對組織處理工作作出規范。同時,加大對重要崗位干部的監督,做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等。這一時期,還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這些都為堅持從嚴治吏,落實從嚴要求,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二是自覺奉公守法,嚴于律己永葆清正廉潔政治本色。習總書記指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關鍵在黨。”打鐵必須自身硬,只有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才能使我們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帶領全國人民實現第二個百年目標。黨員干部身處在這一關鍵歷史時期,面對從嚴治黨的新要求,要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增強從嚴管理監督干部的政治認識和政治自覺,切實增強規矩意識和紀律意識,要心懷戒懼,警鐘長鳴,自覺遵循干部管理監督各項政策法規條例,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筑牢防腐巨變的底線,以實際行動彰顯人民公仆忠誠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