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位老鄉打電話和我哭訴,她老媽因為她不愿意做的某件事情而用不好聽的話和不舒服的語調說她。
我讓她先平復心情再和我講講發生了什么事情。在了解了大概情況后,我發現:
1.她只是選擇可不委屈自己的選項,而這個選項剛好不符合親人/朋友的意愿,她就帶有負罪感了;
2.她覺得如果和相親對象最終沒走到一起,那現在每聯系一次就是在浪費對方的時間,而有負罪感;
3.她沒有把自己內心的想法和相親對象坦誠的說清楚,只是在內心想;也沒把自己的想法告訴媽媽;結果所有的壓力回到她頭上(媒人經常來問她媽,她媽又來催她。。。。)
那我和她講:
1.不要有負罪感。我們首先要選擇讓自己舒服的才能心情愉快,如果偽裝而選擇了其他的,第一我們會有怨氣,這股怨氣會讓我們“口臭”“臉兇”“心苦”,其次別人也不會因為我們聽了他們的選擇而承擔責任。即使是最親的人父母,也沒權利在我們成年后還對我們的生活指手畫腳,越過界限。衡量后還是以自己舒服為準,只要不違法就好,只是要承擔一些“流言蜚語”的叨逼叨而已。
2.雙方交往就像將彼此的一段時間投資到一段經歷(了解對方),既然是投資就會有風險(盈利與虧損),那你和他在這段經歷中都有投入時間,你們都有權利說game over,也就不存在誰對不住誰的想法。如果說一場投資只允許盈利,那還是別嘗試了,世界上沒有這種買賣;如果放到彼此花時間了解的結果上,只允許最終結婚這一條結果,那太恐怖了,要撒丫子就跑。
3.一定要坦誠,把自己是什么樣的人和對方講清楚,占據道德高點,一開始就讓對方衡量好是否要繼續了解下去,,也不要怕一開始就講清楚,對方接受不了,剛開始感情不深都不好意思說的,感情深了更會顧及很多。偽裝的東西也長久不了,也累,也獲得不了自己真正中意和喜歡自己這種類型的人。得不償失。
縱觀始末,朋友內心總是擔憂自己怎樣怎樣而有負罪感,但,真的沒有必要,做好自己的,其他的隨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