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之前看到過一則新聞,有一位副鎮長因為家庭情況比較困難,注冊成為了一名滴滴司機,在上班時間,利用到縣城開會的機會,順路接了一單生意,結果被舉報,當地的紀檢部門介入調查,而他被舉報的那一單生意,只賺了4元錢……
新聞報道后,看了網絡上很多網友都一邊倒的聲援和支持這位副鎮長,看到社會大眾這樣的反應,我在同情這位副鎮長的同時也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的公民們能夠理解基層公務員生活的清苦,能夠明辨貪贓枉法和清廉自居的干部。但也有很多網友們發出這樣的疑問,為啥不論是腐敗分子還是基層干部,公務員怎么都想著錢呢?原因其實很簡單。
公務員,只是一個職業,指的是依法行使公共權力,辦理公共事務的人,說白了就是在政府上班的在編人員,全世界所有國家都有,但在我們中國,由于特殊的國情和近年來不斷打出的大老虎和小蒼蠅,導致社會大眾對于公務員群體產生了一些誤解,都有哪些呢?
第一,吃公家飯的都是公務員?不是的,在我國,行政機關主要包括各級黨委及其下屬各部、委、室,政府及其下屬各委、辦、局,此外還有人大和政協以及各中、省直職能部門和單位,機構可謂相當龐大。那么只要在上述這些地方上班的都是公務員嗎?不是,這之中只有一部分是公務員。在機關單位里干部主要有兩種編制身份,一種是公務員編,也叫行政編,另一種是事業單位編制,也叫事業編。這兩種編制之間有什么區別呢?公務員是由國家及各省級公務員局依據法律和崗位需要,組織開展公開考試,依次經各個環節考核通過后納入行政編制的人員;而事業編分好多種,這里說的主要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編制以及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兩種(有點復雜是吧,至于具體都是什么,解釋起來比較長,請感興趣的朋友自己百度),事業編是由地方政府根據相關規定自行設置、自行管理的工作人員。簡單說公務員是必須經過國家或省一級統一組織的考試才能通過的,而事業編是地方自己弄的,可以考試也可以不考試。說到這大家應該明白了,公務員的錄入相對較難,而且由于至少是省一級組織的考試,可操作性低;而事業編的錄入相對容易,并且地方政府可以自己管理,可操作性高。由于準入門檻的不一致,造成了公務員和事業編干部不同的工作水平,公務員要更加優秀,而事業編相對較差,注意,這指的是兩種身份干部的整體情況,請廣大事業編朋友切莫誤會,沒有任何貶低的意思,誠然公務員也存在庸才,事業編也不乏精英,但公務員群體工作總體表現優于事業編這也是事實,原因在于想要個公務員,那必須經過考試,而且基本沒有可操作性(有興趣的朋友查一下公務員考試流程和標準),想要個事業編,你或許是當地某位領導的親戚,或許你有個有錢的爸爸,或許你有什么其他的辦法能搭上一條線,那這事基本有著落,相信事業編干部中很多人是怎么進入事業編隊伍的自己心知肚明,這些個官宦子弟、富家千金們進入到事業編隊伍里,這就造成了事業編干部整體工作水平的下降,其實我很為很多優秀的事業編干部惋惜。標準不一而且還造成了另一個現象,去考公務員的,絕大多數是沒背景沒家世的普通人,因為操作起來太費勁,而去考事業編或者直接被錄入的,很多都是家境殷實、非富即貴的,因為操作起來又容易,又不冒風險,入職以后待遇也是一樣的。此外,單位內還有一些員額人員、合同工、公益性崗位等到,所以大家不要一看到某一窗口或者某一單位的干部作風懶散,能力水平欠缺就說公務員怎么怎么不好,可能他根本就不是公務員。
第二,公務員工資肯定很高?那些貪污受賄的就不講了,可能你還會發現身邊有做公務員的親戚朋友過得很不錯,他們也不是什么高級別領導,應該也沒有違法行為,那他們能過上那樣的生活一定是因為他們的工資很高。其實不是的,能到達這個程度的公務員,無外乎兩種情況。其一,他是官二代或者富二代甚至官富二代,工資對他來講不重要,工作對他來說只是另一種形式的娛樂或者只為了升遷做官,這類人多來自于事業編干部,說到這可能有人要問了,你之前不是說公務員和事業編是兩種身份嘛,干嘛這時候又怨人家事業編。那是因為大家有的人可能不知道,公務員變不成事業編,可這事業編是可以變成公務員的!怎么變呢?因為在我們國家,行政機關領導干部也就是副科級以上干部全都是公務員身份,由于很多事業編干部也在行政機關內,所以只要得到提拔到了副科級,自然也就變成公務員了,而且這里面有不少事業編干部家庭都非富即貴,那么他們得到提拔重用的機會相比普通公務員就更多了,這是其一。其二,他自己有其他收入,工資只占他收入的一部分。有可能他做生意、有可能他炒股票、有可能他做微商,做的好的每月進項大大超過工資,那么自然也就生活的不錯,雖然這類人很少,但成為這樣是有額外收入的公務員甚至已經成為了很多公務員的向往,畢竟對于大多數公務員來說,被提拔重用的幾率還是太低了,所以莫不如做一個有穩定工作,同時又能有點小產業,不求大富大貴,但求衣食無憂的平凡人。簡單來說,要么家里行,要么自己行。
第三,公務員福利待遇都很好?說起公務員福利待遇,其實大家大可不必帶著偏見去看,隨著國家的不斷發展、社會的不斷進步,全民的福利待遇都應該逐步提高,當然也包括公務員,《公務員法》中也有明文規定,“公務員福利待遇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在2012年以前,公務員福利待遇水平參差不齊,在一個好單位,甚至能分房子,在一個清水衙門,可能也就有點逢年過節發點東西,但總體來講或多或少都能有。八項規定實施以后,來了個一刀切,不管之前有啥,現在全都沒有了,真的是全都沒有了,可能有的人說不是發了文件說可以有正常福利待遇嗎?但在實際操作中,何為正常?是300塊正常還是500塊正常?沒有標準,對于單位的領導來說,做了這件事有可能違規,不做這件事也無所謂,那么假如換做是我們自己,估計也會選擇什么都不發吧。其實啊,別小看了這些福利待遇,對于很多基層公務員來說它們真的可以改善自己的生活,同時也讓單位更有凝聚力。公務員也是合法職業,為什么就不能有合法的福利待遇呢?我們的GDP蹭蹭的漲,而公務員的福利待遇變成了零,這是不是也是一種怪象呢?
綜上所說,公務員為啥都想著錢?原因再簡單不過,因為真的沒錢!沒錯,黨要求所有干部,想掙錢就別做官,要做官就別想掙錢。這話說的沒錯,但是我想這里所說的掙錢指的是那種大富大貴,奢靡豪華的生活狀態,誠然黨員干部不應該這樣,那么反過來,公務員全都做月光族,每天下班逛個超市都要算計著買菜是要花25塊錢還是30塊錢的生活,我覺得更不應該這樣,公務員也是人,誰沒個家,誰沒爹媽,誰沒有孩子要養育,誰沒有自己的喜好和事情,當面對現實問題的時候,真的只有錢才能解決,所以我們很多基層公務員才會每天想著各種辦法怎么在不違規違紀的情況下弄點錢。
? ? ? 人活著,都不易,真心希望我們這個社會多一些包容,少一些戾氣,也希望民眾真的能夠理解廣大基層公務員,不要讓這位副鎮長的遭遇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