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創造了亞當,又用亞當身上的肋骨創造了夏娃。所以,男人一直在追尋的女孩,其實是在找尋自己丟失的肋骨。或是因為,我們生來就不完整,我們苦苦尋找自己丟失的另一半讓自己變得完整。我一直以為,人是有靈魂的,但這個靈魂并不是只有一個。上帝每次創造兩個一模一樣的靈魂,注入到兩個不同的身體里,因此世界總會有一個和你很像的人存在,即使你們成長環境不同, 甚至你們的性別不同,但是你在TA身上就是看到了自己。
01
五年前的一天,我并不知道我會認識一個叫“阿湯”的人。雖然我們都在一個組織,雖然那時候我們可能會經常碰到,但我僅僅是知道她叫“阿湯”。僅僅是見面會微笑的打聲招呼。可能是我這個人比較奇怪,我倒是和她的boss,她boss的boss熟悉一點。也許這樣的開場太過平淡,但是關于“阿湯”在這一年我并沒有記憶。我知道,這一年我喜歡上一個女神,女神給我說:呵呵。然后女神被我沒見過的男神甩了,女神哭了。我也傷心了兩個月。
轉眼過了一年,因為把各個部門的boss都“伺候”的比較好,以及boss的boss“伺候”的也算滿意,我順理成章的成了我們部門的“boss”。回過頭發現:哎呦,我去!“阿湯”就是隔壁部門的boss。其實,就算有時候你真的遇到了那個和你一模一樣的靈魂,也可能不會立刻發現。因為那一年,我和“阿湯”雖然經常形影不離,但是靈魂依舊是一個人。
有人說:失戀后不要給自己感情的空窗期,要盡快找到下一個。按照這個設定,自我單相思“女神”失戀后,“阿湯”應該是彌補我感情空窗期的那個人。我想說,感情專欄都是騙人的!只是突然討厭那個“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圣賢書”的自己,討厭了那個活在自己小圈子里的自己。于是,那一年我給自己配了一副“白框”眼鏡。按照朋友對我的評價,我從“悶騷”變成了“明騷”。
所謂“明騷”,只是敢在小姑娘面前揩油了,只是變得肆意妄為經常開一些不正經的玩笑。雖然,我每次都是很認真的開玩笑,但好像并沒有小姑娘當真。我一度以為是我自己開玩笑太認真才導致我大學四年都沒有女朋友。不管怎么說,那一年熟悉“阿湯”,我們變成一起勤勤懇懇的做事,一起瘋瘋癲癲玩的人。最重要的是一起瘋瘋癲癲的玩。
02
充滿著濃郁浪漫主義情懷的我,總是覺得大學必須完成兩件事: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一段說走就走的旅行。這說走就走的旅行被迫在”阿湯“身上實現了。為什么那一年有那么多時間,我們總是分開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因為阿湯的”說走就走“總是在二十四小時內重新刷新。不管我是在上課,還是在宿舍,還是在圖書館,總是接到“阿湯”的電話,雖不是每次都是她打的,但每次都是她的旨意。因此,那年學校周邊的景點,小街,小吃全都逛遍了,吃遍了。
那年,我第一次覺得“阿湯”身上就是我真正渴望的生活。隨性而自由,我跟隨著“阿湯”的節奏,也變得隨性而自由。我以為這便是友誼的真諦:一起享受著快樂與幸福。后來才明白那只不過是行云流水的感情,我們僅僅是一起玩耍的玩伴。冥冥之中我可以終止這樣的關系,只是我從沒想過停止,雖然現在看來覺得當時是一種“揮霍青春”的奢侈,我和“阿湯”只是一場過客的戲。就像相互吸引的“兩極”,在命運的牽涉下,兩個靈魂在逐漸靠近。
03
“若無幾場深夜里靈魂與靈魂的交談,怎么能算的上真正的朋友。”直到現在我依然相信這句話。正是由于四年前和阿湯的形影不離,那一年的瘋瘋癲癲,才發現我們的交集太多太多。一年后的我們,因為不在會一起共事,也不會有什么特別的理由再聚一起。但是卻發現生命里留下的太多東西不能割舍。我們一起面臨著太多問題,關于選擇,關于愛情,關于人生。年輕就是喜歡感嘆人生,尤其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所以一次次的深夜聊天,我們從“肉體”上的關系逐漸產生了靈魂的共鳴。
其實,和“阿湯”的聊天很有特點,微信的兩端經常是各自說著各自的事情,似乎從來沒有聽對方在講什么,只是想把自己的事情講出來。經常我在回答上個問題的時候,她已經開始訴說著下個故事。即使這樣,我們最后依舊能得到前所未有的一致性。阿湯說:MD,你怎么這么了解老娘。我說:你和我太像了,阿湯。現在看來,無非是喜歡誰不喜歡誰這樣無趣的問題。年輕的我們都帶著對“愛情”的懵懂,討論著所謂的愛情箴言。
不過聊得多了也就累了,到最后也只能說一句“隨緣”罷了。我依稀記得14年7月,周杰倫的常州演唱會。我們倆干坐在咖啡館竟然是相互低頭玩著手機長達一小時。也許說的太多太多了,可能一張嘴就是知道對方要說什么。直到“阿湯”說:KAO,不會就這么玩手機玩到演唱會開始吧?聊聊唄。我說:好啊。似乎又是千篇一律的話題,百聊不厭。只是這一次我問阿湯:也許畢業后,我們真的會很少聯系,可能會變的越來越陌生,你會傷心嗎?阿湯說:不會,這是避免不了的。我們總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圈子,我們的共同話題會越來越少。我說:這樣是最好了。那一次,我們聊了很多,但不再是愛情,不再是人生,聊到最后真的是再無話題可聊。
04
關于“摯友”這個身份,似乎也是微妙。那一年的瘋瘋癲癲當然不止我和阿湯。但按理說我不該是“摯友”,依照小說的設定,我分分鐘是“男友”!如果你們相信這樣的設定,那你們真的是小說看多了。阿湯一直說,他身邊的男人,要么關系不好,關系好的都變成了哥們了。我從哥們變成“摯友”正是因為我們共同的“哥們”變成了他的男友。
那一年瘋瘋癲癲的玩終是從一群人變成了三個人,按理就像三角形的關系最為穩定。所以我們三個關系也最穩定,直到現在也是穩定。我常以為,友誼的光芒可以照亮人生的黑暗,后來發現“電燈泡”也可以。我這個電燈泡似乎照亮了他們“愛情”的黑暗。最開始,我只是隱隱覺得哥們喜歡“阿湯”,只是那時候我功力不深。外人常說他們在一起了,而我總是為他們辯解:他們關系就是特別好啦,我也和他們關系很好啦。現在看來,當時有種被迫“電燈泡” 的趕腳。
有一點可以確定,“阿湯”突然告訴我她有點喜歡上哥們了。按照“阿湯”的說法,我啥事就跟你倆說了,但是我現在喜歡我們的“哥們”了,這種事我肯定不能和他討論,所以只能和你說了。你就是我的“摯友”!這就是我關系的升級,從"哥們”變成了“摯友”。帶著“附加利益”是另一個哥們成了“男友”。果真阿湯也是講義氣,“升級”也不會顧此失彼。從初中開始我就一直是“電燈泡”設定,那時候有兩個最好哥們,都談女朋友了。每次中午拉著我去接他們的女朋友去學校。然后,在去學校路上,總是前面走一對,后面走一對,我走中間。有了前車之鑒,這次我選擇還是退出他們視野。雖然,時不時他們還是會喊上我出來浪,但更多的時候還是不想打擾他倆的二人世界。
05
話說我才是故事的主角,為啥我總是“電燈泡”的設定?人生注定是一場悲劇, 我感覺我身上有一種特殊的體質,“不適合談戀愛”體質。不過后來,其實我和阿湯一起討論過這個問題:為什么我們不會在一起?我去過阿湯家,睡過阿湯的床,認識阿湯的父母。那年暑假,阿湯被困突尼斯的機場,我大半夜幫阿湯買回國的機票。因此叔叔阿姨對我的印象也挺不錯。但這些終究是浮于表面的外設。有那么一刻,我們相互厭惡著對方,或者說我們都不喜歡自己。有時候,看到對方就像看到自己,對自己的不滿映射到對方身上。但即使這樣,也要接受著不完美的自己,同時也接受著對方。
這份來自靈魂深處的共鳴與認知讓我們彼此靠近著對方,卻永遠不回擦出火花。就像兩條靠著非常近的平行線,即使從遠處看就像一條線,但終究沒有任何交點。我和阿湯最近的距離不超過二十公分,是陪阿湯去考雅思。住在同一房間,睡在同一張床上。我把手搭在阿湯的身上,卻沒有任何的想法。不不,作為一個男人,怎么可能沒想法?我當時想法還挺激烈:老子累死了,你明天也要早起考試,趕緊睡覺別特么折騰了。把手搭在阿湯身上本意只是想按著她,不讓她滾來滾去。
06
從阿湯和哥們在一起后,除了阿湯自己覺得在兩人相處中遇到了什么問題,或者感覺不是太好的時候,我才會認真的和阿湯聊天。平時,連微信里點個贊都很少。因為“電燈泡”只有在它該亮的時候亮起。到現在認識阿湯有五個年頭了,一起走過五個年頭的“哥們”很多,我們從一群人到三個人到兩個人,最后又是“一”群人。阿湯是唯一清楚并且明白我大學時候的感情經歷,阿湯那時一定覺得我是個SB。就像我現在覺得我那時候是個SB。我也知道阿湯身邊的男人出現,消失。但我不覺得阿湯SB,阿湯一定也不這么覺得。
關于“摯友”,我想這個引號應該去掉了。生命中即使出現了形形色色的人,我不在是阿湯中第一個需要傾訴的人,阿湯對于我來說同樣也不是。似乎這份感覺變了,但其實我們都沒變。我還是我,阿湯還是阿湯,終究是上帝創造的兩個相同的靈魂。只是像在常州時候說的:我們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圈子,我們的共同話題會越來越少。但是,摯友這輩子真的就你一個了。
再后來,我認真的談了場戀愛,阿湯一直說你們什么時候分啊。然后我就分了。我對阿湯說:你們可千萬別分啊,要不我就真的不相信愛情了。我是不相信自己身上有愛情,畢竟體質比較特殊。但是,還是讓我相信別人身上有愛情吧。我們從三個人變成你們倆,一個好哥們,一個“好哥們”,看著你們相互喜歡著對方,看你們在一起,我這個“電燈泡”什么時候可以變成“紅燈籠”?經常調侃的說:你再嘚瑟,我就把你男人收了。如果可能,我倒是想把你們倆都收了。
寫到這里是該收尾了,其實題目并不是寫給阿湯的,為了避免摯友嫌棄我沒有對她的贊美,請讓我把題目補充完整:“如果你接受不了我生命中的阿湯,你永遠不會是我的女朋友!”我這么一個寵女票的人,把終身幸福都賭上了,這是我能送給摯友最高的贊美了!
瀟哲茗
一個普通的人,一個迷惘的男孩,一個很作的男人
在這里,寫下我的故事,寫下你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