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
不管是古代還是現在,正常情況下都是職位越高,責任越重,權力也越大。光有官號沒有職責的只能算是“品號”。在古代這種品號不少,尤其是動亂時期,上位者會給很多對國家有貢獻的人品號,伴隨品號的會有一些賞賜,不過一般多是一次性的,并沒有月俸更沒有什么權利和職責。感覺很像現在的“光榮之家”這些稱號。
多的不敢說,細想其實從古至今,很多東西在變,但很多東西從未改變,或者說萬變不離其宗。人的貪婪、虛榮,社會階層的變革,其本質上從未變過。
官員除了具體職位的不同,官職的高低外,還有明確的等級區域劃分。以漢朝的祿秩體制來說,大致就有四個層次。最低一級的是百石俸的吏員,他們負責各官署的日常行政。石是古代糧食單位,一般認為一石為120斤,百石就是12000斤,這個是年俸,按現在的一袋裝100斤糧來算,也就是120袋,一月10袋,1200斤,按現在糧價,大概能換2000塊錢。如果沒有灰黑色收入,這2000塊錢就是這小吏一個月全部收入,要包括肉、菜、米、面、鹽及衣服和應酬這些基本生活需要,其實挺拮據的。如果家里再供養一個讀書人,那肯定是捉襟見肘的。
再往上一個等級,以六百石俸為分割線,其中六百石俸的就是縣令,和一些中央諸署令的小官。他的俸祿相比百石俸的小吏翻了六倍,每月有12000,看起來應該很富足了,事實不然,縣令作為一縣之長,一個小地方的領頭者,他下邊還有不少官員,比如:判官、書記、推官、錄事參軍、主簿等,尤其有些是沒有俸祿,全靠縣令發俸養活,師爺算一個。縣令不但要用自己的俸祿養活自己一家,還要養活下邊沒有俸祿的吏員,為了面子,家中往往還有仆從和丫鬟。
想想也是挺難的,所以這么一算,很能理解古代一般官員成婚,要不選擇門當戶對的官宦人家,本身有底蘊,要不選擇商戶,是很有道理的。
再往上一個等級是二千石的郡守和相國,這是漢代最高俸祿等級。除了這三個還有一個更高的是丞相和三公。這四個俸祿線的跨越,也是一個等級的跨越,是非常難的。
所以為什么“三教九流”這個詞代表很沒品的意思,也是從此而來。從一品到九品,分為九品18階,這九品還會被人暗暗劃分等級,但殊不知,在九品之外還有九流,它們也是一種官職,只是小之又小,所以九流這個詞本身就很有等級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