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為我喝一杯吧,我會一直留意你的情況。請記住,“希望”是個好東西,也許是世上最好的東西,好東西永遠不會消逝的。我希望這封信會找到你,而且找到你的時候,你過得很好。
1.成長與成名
斯蒂芬·金1947年9月21日出生于美國緬因州波特蘭市。在金兩歲那年,他的父親因欠下大筆外債,拋棄了自己的妻兒。金和哥哥在母親一個人的撫養下長大,居無定所。除此之外金的童年還有許多不美好的經歷。他四歲那年受到家里保姆的虐待,六歲那年親眼看到自己的好朋友被火車碾死。這些曲折的童年經歷,大大影響了斯蒂芬·金日后的文學創作。
小學一年級時,斯蒂芬·金因為鏈球菌感染長期臥病在床。為了排解病痛與無聊,金把自己的連環畫書改編成四個小故事,展現出過人的文字天賦。金的母親把他寫的故事,賣給街坊鄰居,使斯蒂芬·金掙到了自己在寫作上的第一個“美元”。在母親的鼓勵下,小斯蒂芬·金從此走上寫作之路。
“我開始覺得有無限的可能性,仿佛我被領進了一棟大房子,里面全是一扇一扇關閉的門,而我喜歡哪個就可以隨便打開。我想,這個大房子里的門,一個人一輩子都開不完,直到今天我依然這樣認為。”
十一歲那年斯蒂芬·金正式開始了小說的創作,用他的話說就是“自己從此患上了無法治愈的寫作強迫癥。”他開始給雜志社投稿。在自己的文稿被《希區柯克》雜志退稿之后,小斯蒂芬·金在書桌上方釘了一顆釘子,他決心把以后所有被退文稿的題目寫在紙條上,都釘在這里。“兩年以后,那顆釘子就支撐不住紙條的重量了”金這樣講。就這樣他的作品逐漸趨于成熟,雜志社編輯的評語也從一句冷冰冰的“不適合我們”,變成了一封封寫著忠肯建議的退稿信。
斯蒂芬·金的第一篇小說刊登在一本科幻雜志上,名字叫《半個世界的恐怖》,那年他十四歲。
高中時期,斯蒂芬·金成為一名校刊的編輯,但是他非常厭惡校刊中規中矩的風格。于是他從校刊編輯部辭職,自己創辦了一本叫《鄉村嘔吐》的校園雜志,雜志里收錄了大量幽默諷刺校園時事的文章。斯蒂芬·金的雜志在高中里大獲成功,不過他也因此受到學校的處分。后來學校的老師看重他的才華,把他推薦到《里斯本周刊》做體育新聞記者。
1969年斯蒂芬·金就讀于緬因大學英國文學系,他在大學的學生報上開辟了自己的專欄,并且積極的參加大學的文學研討會。就學期間,金曾在洗衣店和圖書館打工,勤工儉學,掙取自己的生活費。也正是因為圖書館的工作,他結識了自己未來的妻子塔比莎·史布魯斯。相識后兩個人迅速墜入愛河,不久便結婚了。1970年,斯蒂芬·金獲得英文教師資格,開始從教。1970至1973年這段時間內,金的生活壓力巨大。他收入微薄,不得不給男性雜志寫文章貼補家用。他開始懷疑自己的寫作能力,甚至開始懷疑自己的寫作理想是否還有實現的可能。
1973年塔比莎在收拾金的垃圾箱時,發現了一疊被丟棄的手稿。在閱讀過后,她極力建議斯蒂芬·金把這本小說賣給出版社,而金本人對這個“描述超能力女生”的故事并不滿意。最后在妻子的勸說和生活的壓力下,斯蒂芬·金把這本書投給出版社。這本書就是《魔女嘉莉》,是金出版的第一部小說。這本小說當年迅速紅遍美國,成為暢銷書,而斯蒂芬·金也因此一躍成為暢銷書作家。這本小說在當時,給他帶來了40萬美金的收入,斯蒂芬·金一家的拮據生活也從此大大改觀。
“我雙手扶住我太太的肩膀,對她說《魔女嘉莉》簡裝本版權賣掉的事。她似乎沒聽明白,我又說了一遍。塔比莎的目光越過我的肩膀,掃視著我們這套只有四個房間的小破公寓,跟我一樣,她也哭了。”
成名之后的斯蒂芬·金依然保持著旺盛的創作欲。他在1978年至1986年的時間里先后完成了《守夜》、《它》、《四季奇譚》、《寵物公墓》等一系列優秀的小說。同時在1982年他也開始了奇幻小說《黑暗塔》系列的創作。
在這十年的時間里,金的名氣越來越大,表面上看他的文學之路似乎一帆風順。但是危機卻一直潛伏在他成功的背后。
2.人生低潮與理想堅守
自母親在1974年去世后,斯蒂芬·金便開始酗酒。剛開始只是偶爾貪杯,后來發展成了酒不離手,無酒不歡。
“我一晚上能喝掉一箱五百毫升裝的罐裝啤酒,還完成了一部小說,我幾乎不記得寫作的過程。”斯蒂芬·金在回憶錄中這樣說。
隨著名氣的增長,斯蒂芬·金的壓力也越來越大。80年代初的時候他開始,大量服用安定藥片、止咳露、感冒藥和漱口水等藥物,他對藥物東西上了癮。斯蒂芬·金開始覺得自己從小最熱愛的事,寫作,失去了樂趣。同樣他自己也意識到,沉溺于酒精與藥物是天大的錯誤,但是此刻他已經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
金開始用自己筆下的角色,表達心中的無助與絕望。
所以他先后完成了《閃靈》、《頭號書迷》兩部小說,兩本作品的主角都是作家。金通過這兩個角色展現了自己在良心與欲望之間的掙扎,也講述了作家在面對現實和理想時的無奈。這兩部小說在文筆上也許與金的其他作品完全無法相比。但是不的不說的是,它們在字里行間中流露出的沉郁與壓抑,卻是直擊人心靈的。
80年代中后期,斯蒂芬·金的身體狀況在酒精與藥物的摧殘下難以為繼。
他是這樣形容自己當時的工作狀態的:
“1986年夏,我寫《林中異形》時,經常工作到半夜,心臟狂跳到每分鐘一百、三十次,鼻子里塞著棉球,堵住因為過量用藥導致的流血。”
就在斯蒂芬·金在墮落之路上越走越遠的時候,他的妻子把他從“生死線”上拉了回來。
“塔比莎跟我說我可以自己選擇;要么戒酒戒藥,實在不行就去康復中心;要么就滾出家門,不要死在妻子和孩子面前。”就這樣在妻子的勸阻下,金決心戒酒戒藥。
過程是艱難的也是痛苦的,他這樣描述自己在戒癮時的生活狀態:“最低迷的時候,我既不想再飲酒,也不想保持清醒,我感覺自己被驅逐在了生活之外。”
也許是命中注定,依然是老金一生最摯愛的寫作,幫他走出了人生的低迷期。
斯蒂芬·金放下了自己身上的擔子,放下了成名帶來的壓力,他開始寫一些實驗性的東西,開始寫一些自己想寫的東西。在那段時光里,他感覺自己又變成了當年那個天賦異稟的孩子,那個文字充滿熱愛、充滿理想的孩子。
漸漸地,金再一次恢復了對寫作的興趣,找回了自己寫作的節奏。酒癮和藥癮的影響在他的身體中消失了,他再一次如釋重負的投入到工作中,投入到他熱愛的寫作中去。
“那感覺就像經過一個漫長的冬季后,又回到了避暑的小屋,先要檢查一番,看看在寒冷的季節里有沒有什么東西被盜,或者有沒有什么東西壞掉。不過好在一切都安然無恙。一旦水管解凍,電力恢復,生活又開始照常運轉。”
至于自己沉溺于酒精和藥品的那段經歷,金是這樣評價的:
“人們經常說:‘從事創作的人和那些體力勞動者完全不同。’他們也經常說:‘從事創作的人比起從事其他職業的人面臨著更大風險,更容易沉迷于酒精或者藥物。’但是那又如何呢?當我們面對水槽嘔吐時,丑態無甚差別。”
我想這也許就是理想的力量。它會在我們迷茫時,指明前進的方向;它會在我們沉淪時,助我們的人生回到正軌。在我們實現理想的過程中,理想也塑造了我們。
3.寫作風格及我的感想
常常有人說,斯蒂芬·金的小說冗長拖沓,讓人讀不下去。誠然,我記得自己在讀《尸骨袋》這本書的時候,前一百多頁的鋪墊讀了好幾天,但是后面近四百頁的內容卻是一晚上熬夜的讀完的。金的東西就是這樣,先是波瀾不驚的寫上很久,但是一旦故事步入正軌,就會讓人欲罷不能,非要讀完不可。
斯蒂芬·金大量的小說都以“毀滅與重生”為主題,但是表現形式卻不是單一的,而是多方面的。
比如《閃靈》中因為生活壓力和酗酒走上自我毀滅道路的杰克;又比如《尸骨袋》里因為靈感枯竭而被鬧鬼房子吸引的作家邁克;當然還有《納粹高徒》中被老納粹杜山德收為門徒的托德。金通過小說的形式,訴說著這人性,講述著人性的毀滅。但是他同樣也相信希望的力量,相信重生。比如《肖申克的救贖》中蒙冤入獄幾十年最后從下水道中逃出的安迪;又比如《綠里奇跡》中能像上帝一樣展示神跡的約翰·卡菲;當然還有《迷霧》中帶領大家從絕境中脫身的戴維。這樣的人物又講述著重生,講述著希望,講述著人性積極的一面。
金的文字充滿了對美國社會精神層面上的擔憂,對人性的擔憂。在他的筆下:表面上善良、可親的人,也許在內心深處是一個暴徒;而表面上丑惡的人,卻有著可愛的一面。他的筆下從來沒有臉譜化的形象,每個人都是多變的,都是可感的,有血有肉的。
可以說斯蒂芬·金的小說就是近一百年來美國歷史的縮影。充斥著膨脹的物欲,表現著個人在社會生活中的孤獨與無助,卻又時刻向往愛與希望。他的小說映射著人性在現代社會中的異化,也體現著人性深處無法被掩蓋的美好。他讓讀者在角色的故事中讀到自己,讀到這個時代。
難怪倫敦《泰晤士報》,評價斯蒂芬·金為“美國當代的狄更斯”。
斯蒂芬·金的小說經常與靈異事物有關,比如鬧鬼的房子、恐怖的小丑、被惡靈附身的機器等等。雖然這些意象顯得有些低級和土氣,但是在它們背后都隱藏著深意,這些淺薄的事物都隱藏著金對人性的關懷。鬧鬼的房子是因為種族歧視,恐怖的小丑是因為小鎮的黑歷史,被惡靈附身的機器是因為工廠主對工人的生命漠不關心。隱藏在鬼怪身后的,往往是殘酷無比的現實。
另外在金的小說中,孩童總是有重要的地位。也許和童年坎坷的成長經歷有關,金始終相信,孩子的想象力是這個世界上最強大的力量。孩子是金小說的重要角色,并且在小說中你經常會發現他自己的影子。總會有一個富有想象力,愛講故事,愛寫文章的孩子出現在他的故事里。
每當講起童年,金的筆觸里總會有淡淡哀愁。你總會在被他嚇到之后,再會心的落幾滴眼淚。
我最喜歡老金在《它》這本書結尾處的一段話,他說:
“未來他們必須心懷過去的自己,才會有勇氣去了解死亡。圓圈閉合,命運之輪轉動,如此而已。你無需回頭就能看到那些孩子,你心中有一個角落將永遠看得到他們,和他們同在,愛著他們。他們不一定是你最好的那一面,但他們曾經是你未來的全部。所以,趕緊走吧,趁最后一道光線消失前離開。遠離回憶······但請別離開希望。留下它,留下那燦爛的珍寶,它是我們童年所相信的一切,在我們彷徨失落、夜風呼號時,它依然兀自閃亮。快離開吧,同時保持微笑。打開收音機放點搖滾樂,鼓起所有勇氣和信念迎向生命。我只想說:‘我愛你們,我深愛著你們。’”
寫到這里,我又回想起那些,我常常捫心自問的問題:
寫作的意義是什么?
寫作對我們的人生會有怎樣的影響?
我覺得寫作讓我們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以說謊為生的人”。
我們能用“謊言”表達自我,抒發自己真實的想法;我們能用“謊言”編織故事,訴說人間的百態;我們能用“謊言”撥開事物的表面,看清內在的真相。而這“謊言”的源泉,便是我們的靈感。
寫作不是一種工具,它是一種生活方式,一種生活態度,是一種值得付出一生時光追求的理想。
我有時會想:如果自己十二歲那年沒有在電影頻道上,看到那部叫《肖申克的救贖》的電影;如果我沒有因為對原著好奇買來《四季奇譚》這本書,那么我青春期會是怎樣?我的人生又會是怎樣呢?我不會通宵達旦的閱讀,不會在長夜里對著臺燈落淚。甚至我可能不會愛上寫作,那樣的話,我的人生也許會和現在完全不同。
我想在這里致敬斯蒂芬·金。致敬這位我未曾謀面,卻又無比熟悉的人。
他是我的朋友,我的老師,我的引路人。
愿他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