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心靈早在五歲的時候就已經形成一個整體了,這里面匯集了他人格中的許多重要脈絡。當然,他也會受到遺傳和環(huán)境的作用力。
我們對孩子來到世界上時本身到底具有什么樣的特質,以及他經歷了怎樣的一個成長過程并不關心,我們僅僅將注意力集中在他利用這些東西的方式、他對這些東西持有什么樣的觀念,以及他由此而獲得了怎樣的成功。了解這些是非常必要的,因為我們并不了解遺傳的作用。
我們應該注重他所處環(huán)境為他帶來的各種可能性,以及他是怎樣利用這些可能性的。
如果說一個罪犯還有轉變的可能,那是因為在某種程度上,他是能夠與人合作的,只不過他無法適應社會對他提出的要求。
母親應該在這個問題上負很大的責任,對于如何擴展這樣的興趣,她本應該做到胸中有數。她應該以身作則,幫助孩子培養(yǎng)對社會及自己人生的興趣。
然而,或許這位母親的家庭生活不是很和諧,她不希望將孩子的興趣擴展到其他人身上,她想要和丈夫離婚,或者他們已經失去了對彼此的信任。所以,她希望這個孩子是完全屬于她的。
她溺愛著孩子,不希望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獲得獨立自主的人格。這樣一來,孩子的合作能力一定會受到消極的影響。
孩子對同齡人及社會的興趣也是至關重要的。
有時候,當母親將孩子奉為至寶的時候,就很少有同齡人愿意接觸他。他或許會對這樣的情況產生誤會,這就容易成為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關鍵因素。
如果家庭中的一個孩子比較出彩,其他的孩子可能會出現(xiàn)問題。比如說,假如次子相貌討人喜愛,作為他的哥哥,就會覺得受到了冷落。
他可能會沉迷于被冷落的情緒中無法自拔。他會時刻尋找用以證明這個想法的所有證據。他會變得反復無常,因此受到批評和約束,然后,他就更確信別人會忽視他、冷落他。
因為他感覺到自己受到他人管制,因此學會了盜竊,周圍的人在發(fā)現(xiàn)后會用更加嚴厲的態(tài)度來指責他,懲罰他。這樣一來就陷入了惡性循環(huán),喜歡他的人就更是鳳毛麟角了,同時他會找到更多的證據來證明別人與他為敵。
如果父母當著子女的面抱怨生活中的困難、社會中的丑惡現(xiàn)象,孩子對社會的興趣就會產生極大的阻礙;如果父母總是抱怨親戚或鄰居的不當行為,并總是顯示出對他人的極度不滿或者是陳舊的偏見,孩子的發(fā)展也會受到負面影響。
在這樣的情況下長大的孩子對社會及同伴的看法將是扭曲的、不正確的。如果說孩子反過來打擊父母,也是非常正常的。
當一個人對社會沒有興趣時,性格中的自私自利就會暴露無遺了。他會認為:“我憑什么要對人好呢?憑什么貢獻我的力量?”而且,當他在這樣價值觀的指導下面對困難時,就會優(yōu)柔寡斷,并時時刻刻為自己準備好推脫的借口。
他會認為與生活展開斗爭不是一件輕松的事,如果他對別人造成了傷害,他也會表現(xiàn)出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既然說是戰(zhàn)斗,就不能怪他不擇手段了,在他心中,怎么做都是理所應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