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君初相識,猶如故人歸。
最近總在思考超越情欲的問題,我就是一個喜歡制造問題的人。以前楊絳先生翻譯過一首(《生與死》)
我和誰都不爭,
和誰爭我都不屑;
我愛大自然,
其次就是藝術;
我雙手烤著,
生命之火取暖;
火萎了,
我也準備走了。
初看到的時候覺得很認同,一方面感到這首詩經過翻譯的再創作,仿佛就是楊絳先生脫口而出的心聲,再者覺得自己也是這一類的不爭之人。
然而我沒有那份不爭的清涼,一方面自己要在社會里頭出頭沒的“奮斗”,受到同輩壓力的煎熬,另一方面,自己在本質上有一種“苦行僧”般的自我折磨的傾向,自己在生命里制造問題,也就是困惑,然后想著超越。
我最近總想著超越情欲的問題,雖然在戀愛中沒有什么經驗和閱歷,然而冷眼旁觀,自覺在這個年齡,對于愛情,已經看淡了幾分。面對很多單身朋友發出的介紹愛人的信號,我常常退卻,并經常告訴她們,婚姻之桎梏,以及人生之苦樂參半。
我以為沒有什么事情是樂而不苦的,我以為這很簡單,卻沒有想到在執著愛情的年紀,會覺得愛情是沒有苦痛的,差矣。我頗無奈。友人亦為我的情感灰暗而無奈。
還未好好享受情欲之顛沛流離,我就想要超越它,并想帶領友人一同超越。
愛情有罪:一則,看起來是在執著對方,其實是在執著自我,如果他不是他,或者她不是她,即哪些悅意之對境消失了,你還會執著對方么?其實所謂愛,愛的是對方身上自己所需要的東西,本質上就是對自我的執著,我理解是一種自私的欲念。二則,愛情阻礙了我們完整的認識一個人,帶著情欲色彩的眼鏡,觀察一個人,就會忽略她的缺點,所看到的的一切都有失偏頗,再加上一切都會變化——這個世界上不存在不變的東西,那么對方的優點有一天也會厭倦,我們沒辦法坦然全面的認識一個人,如果我們的心智被貪愛掌控的話。三則,愛情讓我們無法認識自己,其實愛情是一個機會,借著愛一個人的感覺,如果有恰當的反思,可以借著這份愛看清自己,更懂自己,但是更多的時候我們選擇了沉溺在情緒化的泡沫之中。
也許還有更多的罪,我想愛情是人的一種情緒,它應當被超越。即不被它控制才能夠有可能真正的享受這份情感。
不過,最后我想到愛情的一份可貴之處:“與君初相識猶如故人歸”,很多人因為無法解釋見到另外一個人剎那間內心的電光石火,借由這一句話或者前世的遐想做出了解釋,人們往往借由愛情相信了緣分,拓寬了人生在時間上的疆界,這算是愛情的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