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要數不要臉,當警察、賣保險!
小說《余罪》講述的就是一個無恥,好色,貪婪,不要臉的「好」警察的故事。
從 10 月 25 日到今天,我花了近兩個月時間才將這本 300 多萬字的小說讀畢,并記錄了 100 多條閱讀筆記。我很少會在一部網絡小說上記錄如此多的閱讀筆記,《余罪》算是特例,究其原因,實在是因為它觸動我的地方太多了。
余罪說他自豪的事有兩件,一件是有個好爸爸,另一件是,他爸怕他學壞,送他當了警察。
最初,警員余罪只有一個很簡單的理想:當一個不名一文的小片警,偶爾出來嚇唬嚇唬別人,混個小錢小酒。可臨近畢業時的一次意外選拔,徹底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跡。
余罪開始不斷卷入各種聞所未聞的罪惡,并逐漸融入那些可能普通人一輩子都無法觸碰到的黑暗角落。在那里唯有利益至上,兇狠、欺騙、狡詐才是通行證,至于說法律、底線,早被丟去喂狗!
余罪從來都不是一個安分的人。慈不掌兵,善不從警,他辦案喜好出其不意,劍走偏鋒。他用罪犯的思維去理解犯罪,用罪犯的手段去對抗犯罪,和罪犯一樣突破種種底線。
盡管如此,但我還是要說,他仍然是個好警察。
這個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就像這社會也不盡是尸位素餐之人,有那么一群人,拿著微薄的工資,流汗流淚又流血地行走在黑暗中,努力地維護著社會的公平正義。是他們讓我相信只要心有光明,那怕在黑暗中行走,也會照亮別人。
因為接觸過黑暗的人,比任何人都向往光明。
余罪從最開始對警察這個身份的抵觸,到中間的迷茫、掙扎,再到最后綻放警察的光明和尊嚴,變得越來越讓人心安。
小說與其說是講述余罪的警察故事,倒不如說是借著余罪來重繪一個叫做「警察」的群體形象。
他們苦,他們累,他們抱怨,他們粗俗,他們兇狠,可一旦有僭越法律底線的事情發生,他們會立刻沖在第一線。生活就是一個不斷犯賤的過程,越認真,犯賤就越深,直到深得無法抽身、無法自拔……
小說中有這么一段文字,闡述了為什么會有英雄?
他講過一堂課,叫清潔的精神。
他所說這種清潔的精神,是俠義、熱血、扶危、濟困、懲惡、揚善等等優秀品質的綜合,他說這種精神總是蟄伏在每個人心里不知名的地方,在時局危難的時候、在命懸一發的時候、這種精神就會出現,會主導著一個普普通通的人,讓他干出不可思異的事情,于是……這個世界就有了英雄。
人這輩子那誰說的來著,要有一次想走就走的旅行、有一個想干就干女人、有一件想做到事,就拼命做到的瘋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