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缺——選擇——標準——區別對待——歧視。只要資源的稀缺性始終存在,歧視就不可避免。各個因素之間是一個相互聯系的整體,任何一個因素產生或發生變化,其他因素與之并存,并因勢而變。
平權運動的概念
歧視——逆向歧視。二者是一個矛盾體,共生并存,互相轉化。
案例:巴基訴美國加州大學董事會案:巴基學工程,參加越戰,30出頭的他萌生了救死扶傷的念頭,想到大學學醫,十幾所大學因年齡歧視拒絕了他。后來,發現加州大學醫學院有個照顧弱勢的特別條款,100人預留16個入校名額,巴基以年齡偏大作為弱勢理由,以僅差2分成績申請入學,但被學校拒絕,理由是因為白人不享受弱勢群體待遇。巴基以受到歧視將加州大學告上法庭,進而產生了逆向歧視。到最高院,9位法官意見高度不統一,認為根據學生的種族因素照顧并不違憲,但實行剛性的配額制度是違法的。
思考問題:有人說:“我不贊成結果平等,但我主張機會平等。”
機會和結果只是事件發生不同階段的表現形式,最終仍要以結果的形式表現出來。追求機會平等和結果平等只是選擇的形式不同,實則殊途同歸。二者必選其一,對未選者而言歧視已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