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重聲明:文章系原創首發,文責自負。本文參與書香瀾夢第131期“食”專題活動。】
他食言了,當初結婚時說得有多漂亮,如今就有多可笑,真是應了那句“男人的嘴騙人的鬼”。而她,并沒有多大反應,她還不至于傻到相信他虛無縹緲的承諾。
他和她是組合家庭,他帶著兒子,她有個女兒。他在市里的國企上班,她在縣城事業單位上班。第一次見面時,他對她很滿意,展開了猛烈的追求,她對他印象一般,陰差陽錯下,他和她終成眷屬。
最初他和她過得挺不錯,兩人都經歷過失敗的婚姻,大有惺惺相惜、相見恨晚之意。他很勤勞,包攬了所有的家務,她忍不住調侃“你這樣會把我養成個廢人的。”“我愿意,我的老婆我來寵!”他每次都這么回一句,這話讓她有一種被幸福包圍的感覺,她甚至在心里琢磨:都說再婚是將就是算計,不可能有真心,難道我是個例外?
他的兒子從小由媽媽帶大,雖然判給了他,但仍然和媽媽一起生活在鄰市。于是,更多時候他陪著她們母女生活,他對她女兒挺好,別的不說,他那么節儉的一個人,給她女兒買東西時從不計較貴不貴值不值,親生父親也不過如此吧?她女兒從內心深處認可他,希望好不容易組建的小家能夠一直這樣美滿。
都說讓婚姻走向糟糕的是一些生活瑣事,此話不假。當初結婚時他主動提出財務合并,說這樣才算一個家。婚后,他只是主動為家庭花錢,主動給她錢,而不是把錢給她管。財務合并難道不是讓她管錢嗎?她有些不樂意,便向他提了出來,這時他說“我又不是不管這個家不管你,我也不亂花錢,錢放我手里不一樣嗎?”其實,她也不是非得要管錢,她要的是他的態度。她覺得管錢太麻煩,一向都是自己花自己的工資,除非身上沒錢了,才會找他要,但是他這樣不遵守諾言就有些不地道了,既然無法做到,當初為什么要主動提出來呢?
當然這是小事,她心里清楚,很多原配夫妻尚且過得磕磕絆絆,像她們這樣的半路夫妻又怎能苛求太多,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就行了。如果日子能這樣繼續,也算圓滿了。誰知意外說來就來,他兒子上初中時,前妻帶著兒子回到了本市,堅持要帶兒子住以前的家。面對這樣不合理的要求,他居然不顧她的強烈反對,不顧兄弟姐妹苦口婆心的勸阻,非常固執地同意了,他這一舉動讓她心如死灰,她仿佛不認識他似的,像這樣毫無原則和底線的男人怎么可以托付余生?他兒子回來讀書,可以租房子給他們住,為什么非要住進家里?此舉置她于何地?說好了要給她幸福?這“幸福”來得好諷刺!
經過一段時間的掙扎,她提出了離婚,他的反應很奇特,以為她說著玩的,根本不予以回應,她打電話他不接,發信息也不回。她別無選擇,一紙訴狀將他告上了法庭,直到那時他才相信她離婚的決心。他死乞白賴地求她撤訴,說再買一套房子他和她住,讓她不要小題大做不要再糾結他以前的房子。笑話!她是惦記他那套房子嗎?她自己有房子,她要得還是他的態度!她一個完全能養活自己的女人,找個男人是要好好過日子的,如果不能讓日子錦上添花,不如一個人過!這樣的他,已變得面目全非,還值得她留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