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會?
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究竟是什么呢?是人類交互作用的產物。人們能否自由選擇某一社會形式呢?決不能。在人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和消費形式。在生產、交換和消費發展的一定階段上,就會有一定的社會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級或階級組織,一句話,就會有一定的市民社會。有一定的市民社會,就會有不過是市民社會的正式表現的一定的正式國家。
這段話并不能抽象為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與斯密以來的經濟學家把交換視為人類的自然偏好,把物物交換視為一切社會關系得以成立的前提不同,馬克思把社會交往視為基礎,從而把信用和人們之間的信任視為一切社會關系得以成立的前提。
交換和讓渡
交換就是在共同體之外發生的、彼此對立的陌生人之間的互相讓渡,讓渡不是交換,交換只是讓渡的一種特殊形式。馬克思說“為使這種讓渡成為互相的讓渡,人們只需默默地彼此當做那些可以讓渡的物的私有者,從而彼此當做獨立的人相對立就行了?!?/p>
交換這種行為只能在共同體外部發生,并且隨著人類共同體的破裂而壯大,即人們對待外人,方才采用交換這種方式。因此作為與外人和陌生人打交道的方式,商品交換是在“共同體的盡頭”發生的。
吳鵬自遠方:這個概念是人們對于馬克思的誤解中非常關鍵的一點,從韓毓海這里再度清晰起來。這個概念之所以重要有兩個方面:其一是關于交往和交換,交往先于交換,商品交換只是其中特殊歷史時期的產物,是面向陌生人的;其二是共同體與陌生人。
共同體中的成員基于信任,導致了不同的交往方式,也帶來了不同的市民社會規則。當商品交換的法則蓋過了共同體法則,社會就在發生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