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7歲之前,我們很少帶她回老家,因水土不服,哪次回老家都要感冒回來,那時期居住老家的母親身體健康,不僅能自理,還能為她兒孫做飯呢,沒有牽掛的我,有時候2年才回老家一次,一心撲在孩子身上。
期間,小孩的爺爺奶奶來青島,給帶了兩年半的孩子,我一下班,孩子就粘上我了,平時周末及節假日,孩子更是我的全部,孩爸則充分享受著父母的生活照顧,婆婆從年輕時心臟就不好,孩爸對母親呵護倍至,陪伴孩紙成長是我一個人的事,他只是負責上班出差,承擔孩子生活費的人!兩對親子關系在分別的親密互動。夫妻日常生活互動?僅限于老少五口人一起吃個飯,二人世界那只是美好愿望。
自從孩子上小學以來,每年寒假帶她回老家一次,雙方老人都健在,回老家過節是必須的。為了方便照顧她的飲食起居,我很少陪老母親,既使有點空閑,不是走親就是訪友加上我們的同學聚會,而且孩爸家的親戚超多,姥姥家姨家及幾位叔叔家,轉一圈下來,一半的假期時間過去了。
那年那月,父母居無定所,老家郊區的老宅荒蕪了,久不住人,無法入住。在城里,哥哥積極致力于置辦門頭房,一樓是茶葉店,父母身體健康時,白天看店,晚上住二樓,畢竟是臨街的商用房,實在是不適宜住人。所以每次回老家來探親,我們一家三口住小孩的爺爺奶奶家。我和孩爸結婚時,如果是按老家風俗,至少婆家要給置房子,因為我們在外地上班,又是自由戀愛,彩禮免了,婚房更免了。按孩爸的說法,不講一切封建陋習,那個年代不知道有“裸婚”這個詞。得知我們領了結婚證以后,公婆極力讓我們回老家舉行鄉俗婚禮,拉了幾十桌酒席,最起碼把公婆撒出去的人情份子錢,給回收過來了。我和孩爸的同學來人吃了兩桌酒席,將近二十人,共給了五千元左右的份子錢,在二十世紀末,這可是一筆可觀的數目,實在的孩爸把這個錢,如數交給了他的父親。回老家結婚,婆家一沒給房子,二沒給彩禮,我們的同學吃兩桌酒席,按當年當地的消費水平,價值不到六百元,公公心安理得收下了我們同學給的份子錢,絲毫不考慮以后要還人情錢,是我們自已出錢,他更不考慮,兩個剛就業的小青年在外地打拼,建設小家庭也需要經費的。
2010年暑假七八月份,公婆來青島,帶著中考的小侄女過暑假,聽婆婆聊天,得知老公的哥哥名下有一間小房子即將回遷,婆婆表示不和大兒媳婦同住舒服,期待單住這個回遷房。心思著公公已把自己的兩套房子拆遷費都給了他大兒子,我馬上提議,我們小家出一塊自費的錢,房戶證上寫老公的名字,多買一間,我們出錢裝修的好好地,將來回老家探親,公婆和我們住著大家都方便。期待獨住的婆婆欣然同意,畢竟是親娘,對在外地打拼的小兒子比起當爹的多一份牽掛和疼愛。
可是偏心大兒子的公公耍心計,等我國慶節回老家辦理更名時則反悔了,口口聲聲房子會給小兒子,卻不同意回遷協議上變更為小兒子的名字,感覺被愚弄的我憤然從老家回青島,從那時起我在老家很渴望著有自己的房子,自已住著多隨便呀。
同時期,住在哥哥門頭房二樓的父母的居住條件,引起了我的高度關注,雖然是樓房,可它不是居民區,而是臨街的商業網點房,用電用水等生活很不方便,父母日益年老,腿腳不便爬樓哦,可是為了做生意方便,兄長和父母誰也沒有想到買小區里的房子有多么重要,擁有宜居住的房子對俺生意之家的人來講,是不在頭等計劃之內的。2010年國慶節,我在老家時,曾經陪老父親看了一下房子,在大侄兒茶樓后面有一適合居住的小區,六萬元錢就可以買一個把頭的地面儲藏室,采光好,可以輕松改裝成套一,很適合老年人養老。看好房子以后,也有能力自付費的老父親猶豫了,不僅不敢和他兒子商量買宜居的房子,還擔心他兒子的面子,告訴我:我若是買了地下室住進去,你哥哥會沒面子的。
十年以后故地重游,曾被我父親嫌垢的地下室要么被做為網點,要么為腿腳不靈光的老人所居,宜居的好地方又靠近醫院。人,尤其是老年人,必須得有宜居的養老房??上О。细赣H唯一一次心動的買房計劃,在瞻前顧后中泡湯了??吹嚼细赣H的買房心事,我斗膽對哥哥提出了買居住房計劃,不管是為父母住,還是其子女住都很有必要,到現在還記得哥哥惱火的表情。因為哥哥和我生活觀不一致,他主張有錢買門頭房,屯貨干生意,人住在哪里不行?最好以店為家,住在店里。他憤憤地說:“我一天工作48個小時,你還給我添心事,咱父母沒有住在大街上?!彼徽J為父母住在門頭房里不方便,從那以后,與哥哥三觀不合的我再也沒有和他認真談過買房子的事。
買房,買房,買父母宜居的房子…這個想法讓我推動哥哥好幾年,都沒有成形,甚至哥哥在2013年還當著我和我外甥的面說:“二十年不買小區的房子?!逼鋵?,在2010年,大姐家就在一高檔小區買了房子,名義上為外甥娶媳婦買的,其實一家人都住進去了。為了勸哥哥早日買房子,我曾經不止一次約哥哥去大姐家參觀,改善居住環境不耽誤你的工作—做生意。父兄做生意幾十年,在個人能自理的情況下,不會優先考慮買居住房子的,有錢先投資生意。那幾年,聽母親說哥哥曾經動過心思,在商貿城附近買一棟帶院的平房,不僅老人居住方便,還可以當倉庫,可都沒有實現,父母依然住在門頭房的二樓。
轉眼到了2016年,孩子已上初中。被我忽略的母親一下子衰老了,糖尿病綜合征之一的周圍神經炎影響老母親,不能站立了,不能做飯了,個人生活自理能力下降了很多,其心情也很煩躁,不愿意被人伺候還需要人伺候,被母親伺候多年的老父親只能顧得上個人生活,根本談不上呵護病人母親的不良情緒。其實同年4月份,哥哥已經簽字領了父母老宅的全部回遷費,一沒為父母要回遷房,二在大姐和他為給父母買房,吵架一番爭執以后,他沒有征求父母的意見,做主買了一個在二十四層樓的套三的房子,名義上是為父母居住買的。
六月底,孩子一放暑假,我安排她跟團游學,我一個人回老家來,一心一意陪伴老母親。這時候,母親被哥哥從二樓接下來,安排住在一樓的網點里,營業的租客被退租,哥哥還跟我抱怨,影響他收租金了。我不能久居老家,嫂子以看店為由一把手不搭,哥哥姐姐三人輪流伺候老母親,三人伺候的怨氣十足,被人伺候的老母親也不甚滿意,既不滿意伺候的方式,也不滿意伺候她的人的態度,母親幾乎一天給我打一個電話啊,哭訴沒法活了,過的不好。居家養老不適合母親?讓我開啟反思……九月份小侄女大婚,我孩子新學期開學,沒能回老家參加婚禮,其實回老家的借口可以有很多,主要是為了看老母親。小侄女出嫁當天,半自理的母親坐輪椅被推到婚宴上,在吃飯時,和我小姑聊天,小姑關心到養老房的問題時,老母親忍不住抱怨:沒有要回遷房,回遷費被兒子全部領走了。隔壁有耳,母親的話被鄰桌的嫂子的姐姐聽到了,當天晚上,趁著酒意,哥哥對不能自理的母親訓斥一番,控訴母親缺心眼,敗壞他的名聲等等。
老母親的各種不痛快,我在電話里聽多了,很不放心她,于十月一國慶節,排除萬難,正遇上二侄兒舉行家鄉婚禮,又回來老家陪伴老母親,其實有限的假期,根本彌補不了聚少離多的這二十年的空缺,推掉老朋友邀約的聚會,白天照顧她老人家吃飯穿衣,鼓勵她戰勝病魔,堅持鍛煉;晚上陪床,那時那刻,每當身邊的母親酣然入睡,我唯愿時光靜止,能多些時間陪伴在她身邊。衰老的母親日顯脆弱,非常依賴我,恨不得天天讓我陪伴她,可分身乏術的我只能兩地奔波,兩頭掛念,一邊是我年邁的老母親,一邊是青島未成年的小女兒。
2017年2月份,在我極力主張下,二姐把父母送到養老院養老生活,二老首月的費用在我老公的支持下,是我付的。從第二個月開始,是哥哥付的,在他付費之前,他既不愿意在入院協議書上監護人一欄簽字,還在電話里指責我瞎指揮,不怕他動手電話里打人,我把他高標準養孩子低標準養老人,只受益不想付出的所做所為數落一個遍。盡管父母有子女4人,實在是沒有條件居家養老。從2016年6月份至2017年2月份,居家養老體驗的八個月里,每人都很委屈。在第一家養老院生活了三年,從最初的各種不適,母親慢慢習慣了,我出資為母親康復按摩二年半,盡管沒有站起來,但是提高了母親的生活質量,愉悅了她久住養老院被子女拋棄的不良心情。有沒有居家養老房,對父母已經沒有影響了。哥哥的老婆孩子心安理得入住名義上為老人買的新房。每逢過年,哥哥不往家接父母,二老做伴養老院過年很自得其樂,也沒有鬧著回家,盡管同伴的其他老人有很多被兒子接回家過年了。家,有一個溫馨的家,成為母親晚年的遺憾了。正當母親習慣了養老院養老的三年生活后,天有不測風云,不知母親是何時又患一惡腫瘤,于2019年12月份艱難中確診了。
2020年到五一放假了,孩爸出差回家,我同他商量:你1號晚上的火車票先回老家,我陪孩子。2號白天,我坐動車再倒一次大巴車回老家。然后咱倆一起開車回青島,我的車一直放老家了,路上還可以輪流開車,你一個人開長途太累了,我不放心的。
孩爸說:“以孩子為主,我回老家,你必須要留下來陪孩子學習”。
我聞言為之一動:“這么多年,以孩子為主,不僅說到,我更是身體力行做到了?!?/p>
“安排孩子去她同學家住兩日,不要緊。倆孩子一起上網課,給對方家長商量好了”,我馬上補充一下我的辦法,可老公依然是不依不饒……
他氣呼呼地說:“你見不得我回老家,我馬上退票,不回了;自從年后,你一個人回老家三趟了……”。我回老家三趟,是為了給老母親送醫院治病。你不用回老家,是因為你把父母留在青島長期治療,而且是從出錢到出力操心陪伴,全方位的付出。都是為了父母治病,付出的實在是沒有可比性。
你回,我不能回。
你回,我也回,你認為就是和你較勁,就是不以孩子為主。這是什么邏輯思維?男尊女卑的思想,孔孟之鄉出來的人哪能不具備?甜甜的初戀,二十多年的婚姻家庭生活,僅僅是兩個人的事?各人背后的原生家庭,是無法掙托出來的!
為什么就不能一起回?已經有地方安排好孩子了,兩個家長一起回老家,各找各媽!安撫安撫各自的老人,然后一起回青島。
夫妻雙雙把家還,干嘛想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