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認為,人對服裝、家居陳設以及生活的一切品味統統來自自己的感覺,或者說直覺。按直覺選擇出來的東西,總是最合自己心意的。關于這一點,在我剛剛懂得挑選服裝的年紀就已經覺察了。
大約在我剛八、九歲的時候,我央告父母給我買一雙皮鞋。那時候全國人民都很窮,因此媽媽在經過冗長的考慮,并且費了大量口舌說服了爸爸之后,才終于答應我在“五?一”的時候滿足我的愿望。
記得在四月下旬的時候,我就逐漸興奮起來了,每天都在大腦里幻想自己穿上新皮鞋的樣子。終于捱到了“五?一”,爸爸媽媽帶我擠車到了東單,然后一家一家地看鞋。我們走了很多家店,結果不是沒有童鞋就是有童鞋但沒有合適的號,要不就是款式或顏色不合意。
其實那個年代的女童鞋只有兩種款式——系鞋帶的,和系扣的。那種系扣的也叫“丁字鞋”。鞋的顏色也只有兩種,黑的和紅的。我不喜歡系帶的,因為那像大人的鞋,我要小孩兒穿的“丁字鞋”,況且女同學們都穿“丁字鞋”。媽媽偏愛黑色的鞋,因為大家都穿黑色的,我穿就不會顯眼,況且可穿的機會遠遠多于紅鞋。于是,我們就在兼顧這兩種意見的前提下開始逛,直至無功而返。
我很不高興,堅決無法接受空手而歸的結果。想著那雙在我頭腦中歡快飛翔了近一個月的丁字鞋就要飛走了,心都碎了,鼻涕眼淚齊流。父母看不下去,于是又帶著我擠車到了西單,并且約定好,這次無論怎樣都必須買到一雙。
后來,我們又在牛皮鞋和羊皮鞋之間發生了爭執。我喜歡羊皮鞋,因為看著輕巧。媽媽說羊皮鞋好看是好看,但是沒有牛皮鞋結實。爸爸不發表意見,如果硬要發表,那媽媽的意見就是他的意見。沒辦法,最終我妥協了,不然必定會空手而歸。牛皮鞋就牛皮鞋吧,總比沒有皮鞋好。
我很高興地帶著新皮鞋回家了,盡管已經累得精疲力盡。第二天一大早就迫不及待地穿上它出去顯擺了,可惜沒多久就出了問題——新牛皮鞋磨腳,腳后跟都破皮了,疼得再沒辦法穿皮鞋,于是只好把它束之高閣。等再見到它的時候是十年之后的事了。有一天媽媽清理舊物,發現了它,喊我過去看。我從一個舊紙箱里拿出了它,那個時候它還是那么硬挺,和新的時候一樣,唯一的區別是,它上面覆著薄薄一層綠毛。
事情已經過去N多年了,可我還很清楚地記得那雙丁字鞋的樣子。規整的做工,優質皮子,厚厚的鞋底。其實在那雙鞋之前和之后,我有過很多雙鞋,可偏偏只記得這一雙。這可能與我當年對它的孜孜以求有關,因為它是我心里真正所希冀的樣子,是所謂心想事成的成功案例。
人的一生不長,但也很長。發生的大事小情和擁有的大小物件多得數不勝數,除了慘痛的經歷,還有一種難以忘懷的,就是真正隨心的事件。其實這也沒什么奇怪,只因為那是你真正的自己。人的一生中做自己的機會并不多,所以這樣的事就顯得彌足珍貴,也越發地珍惜。
人真正的活,便是隨著自己的本心做事,聽從內心的召喚。世上總有那么一雙鞋你最喜歡,因為最合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