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馬可福音 10:6-7』
“娶了媳婦忘了娘”在中國是一句耳熟能詳的話,字面意思很好理解,我不否認這一現象的存在,也對那些認為自己被遺忘的媽媽們深表同情,更為那些婚后忘了娘的兒子們感到遺憾……
但我今天要說的不是這些,我想從另外一個角度出發,分享一些我自己關于這句話的感悟。
首先,我是一名已婚男士,結婚不足兩年,現初為人父,雖房子不大、車子不闊、票子不多,但硬件設施基本健全,感恩妻子才德、兒子康健、老子(父母)無恙,我想說我過得很幸福。
如果你已經結婚,我想問你一個問題,你是否已經完全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
我在一個非常和睦的家庭里長大,家里我最小,上面還有兩個姐姐,爸媽很愛我們,做點生意來供養一大家子,很辛苦,但舍不得讓兒女吃一點苦。從小我就愛粘著媽媽,凡事都要依賴她,像個跟屁蟲似的,坦白講,一直到結婚前的幾年,我晚上還要吵嚷著跟媽媽一起睡,姐姐們都說我不害臊,可是我一點都不覺得,兒子跟媽親,天經地義么……
可正是因為這種長期對媽媽的依賴,養成了我一種公子哥的性格,在家里經常蠻橫無理,每每狂妄自大,離經叛道的時候,爸爸就給媽媽丟出一句“都是你給慣的……”來解恨。
進入社會工作以后,更多的安全感不是來自于個人能力,而是來自于家里:
“別太辛苦了,累就別干了,不行就回來,沒錢就跟我說,出門在外可別虧待了自己……”。
相信我們每個人都享受過這種待遇,做父母的這種心情誰都能理解,可真正于我們自身成長而言有益嗎?不一定,有時甚至還起反作用,使得一批像我這樣本來就對困難沒有抵抗力的孩子放棄掙扎,心想“就是,有爸媽在,干什么還受這委屈呢,回家吧,只要回去,一切安逸……”,這不就是繳械投降嗎?不就是逃兵嗎?典型的“自廢武功”行為,是問,我們遇到困難,遭遇患難的時候,真的就不能忘了娘嗎?要我說,從參加完學校成人禮的那一刻起,就應該忘了娘,不用等到娶了媳婦之后吧……
我見過很多父母(我自己爸媽差不多也這樣),事無巨細的為孩子預備好一切,直到看著他們從此過上幸福快樂的生活……關鍵是到這還不夠,等有了小寶寶還要為他們分擔帶孩子的壓力,說到這,我看見的是做兒女的從來不曾忘記娘啊,明明是什么都要靠父母嘛,還要怎么惦記呢?我想我一定是那個希望孩子娶了媳婦能忘了我的人,如果可以,別等到娶了媳婦才忘,18歲開始就忘了吧,我希望他長大后能獨立生長,我更愿意做孩子的朋友。
從建立起新家庭的那一刻起我就暗暗的告訴自己,娶了媳婦一定要忘了娘!新的家庭里沒有媽媽,沒有人會為你準備好一切,凡事都要親力親為。
說這么多,簡單總結一下:
“娶了媳婦忘了娘”里這個“娘”字,我把它理解為結婚前與爸媽一起生活的原生家庭,“忘了娘(原生家庭)”不是讓你一心只過小日子,不管父母怎么活,而是要學會獨立生活,撐起以你為首的新家庭,其次還要搞清楚新舊家庭的優先次序,一定是先以新家庭為主,接下來才是原生家庭,如果夫妻二人都沒有這個意識,那婚后勢必會出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