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作家余華曾經說過:“我只為自己的內心而寫作。”其實,不管是作家還是普通人,寫作都是自己內心對人生境遇和生活的一種體驗感悟。我們拿起筆或在鍵盤上敲下每一個字的時候,我們就開始用筆回憶自己的生活,記錄自己的情感,感悟自己的人生。
? ? ? ? 文字最大的功能不止在于記錄,更在于治愈。因此,當我們在情緒低落的時候,可以用文字記錄的回憶來治愈自己心靈的不快和創傷,讓不快和創傷在回憶的點點滴滴中慢慢被溫暖,不偏執,不冷漠,記錄過后仍然保持對生活的熱愛。當我們在情緒高漲欣喜若狂時,文字記錄不僅與我們共享幸福快樂,它還會讓我們逐漸冷靜,用更理性的眼光正確看待自己,從而更敏銳地發現自己的弱點和不足,更好地促進自己的提高和提升。因此,從根本上說,寫作并不是為了外在的被欣賞,而是為了自己更好更堅強地存在和生活!
? ? ? ? 記得羅曼羅蘭有句話:真正的英雄就是當你看清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熱愛它。對生活的熱愛源于愛,源于我們對自己的愛,對得到的愛和對親人的愛,以及對生活在周圍人的愛,甚至對一個偶遇的陌生人的愛的一種體悟與反饋。只要心中有亮光,在艱難困苦的日子就會有甜和希望。而文字記錄恰好是幫助我們深化這種體悟與反饋的最好形式之一。
? ? ? ? 在文字記錄中,回憶能自動讓我們忘卻生活的艱辛,留下更多的快樂、理性和溫情。就此而言,寫作實質上是自我的一種消遣,是一種最簡單但最有效的自娛自樂。因此,我們的寫作其實與外在的標準、他人的欣賞與否無關,只與我們對待自己、對待生活的態度有關!寫作不為被欣賞,而是為了自己提高和對生活有更好的體驗與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