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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時,朋友圈各種慶祝活動,其中最令我自慚形穢的一條,是一個認識的人發的年終總結:一堆手繪作品合集。彩色的,黑白的,以人物畫為主,還有一些針管筆畫,對比我這種小白,只有崇拜的份兒。
我是通過一位同事兼好友認識她的,我們倆的繪畫起點一樣,都是初中時突然愛上了畫畫,都把它當成了興趣,自己畫著玩兒。在上高中的時候,我們家是因為沒錢,她們家是因為父母不同意,所以高中都沒讀繪畫這個專業。之后走過了高考,分水嶺出現了。
她盡管讀的不是繪畫類的專業,但是大學時拿獎學金,買畫畫用的材料,自學自畫,后來被她們的老師看中了,準備幫她出畫冊。
而我,被現實打碎了夢想,于是不再畫畫,曾經拿著一只鉛筆一張紙就能坐一下午的人,好像被我拋棄了一樣。
進入大學之后,我首次能自主決定生活方式,擁有極大的自主選擇權。但是我沒有像她一樣畫畫,而是選擇揮霍時間,我以為那是十幾年讀書生涯后,難得的放松。并且在工作后很久,都一直這樣認為。
直到認識了新同事,無意間聽了她的經歷,我才明白,那個不是難得的放松,而是自我消耗。
至此,連高考被選錯了專業(親戚決定的)都沒后悔過的我,在放棄畫畫這件事上,我后悔了。
她也是第一個讓我羨慕的人,盡管她的夢想還不足令她獲得財富自由,但是,堅持夢想,并不為外物所動的態度,是我一直想要而又主動放棄了的。
如今看來這種能夠掌握自己的選擇權,不受他人的影響,不自我放棄,實在是一個了不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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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是我初中時的同學,初二都沒讀,就出去打工了,一年后想要再回來讀書,她媽媽卻不同意。之后十多年我都沒有再聽到她的消息,最近聽到我媽媽說起她,她已經做了一名瑜伽老師,工作體面,事業有成。一個初中都沒讀完的女生要想走出一條世人眼中的陽光大道,不用說都猜得出有多不容易。盡管不容易,但是這是她自己的選擇,事實也最終證明她的選擇是對的。
選擇權是我嗎每個人都應該擁有的權利,有時它會因為我們的年齡小而被剝奪,有時是因為我們自己膽小懦弱而拱手讓人。事實上,只要我們想要,最終我們都能為自己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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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的時候,有一位學長的經歷一直被我們的老師講給我們聽,希望激勵我們珍惜讀書的機會。
這位學長在讀高二時覺得讀書沒意思,沒多久就主動休學了,跑出去打工,最后在工地找了個活干。一天他正在汗流浹背地工作,一位媽媽牽著孩子走到他附近,指著他對自己的孩子說:“你看,你要是不好好讀書,將來就會像他一樣做這種工作。”
那位學長可能是自尊心一下子受到了打擊,最后扔了工具,又回來讀書,此時和他同一屆的學生已經讀完高中了。他的基礎已經落下了很多,又浪費了兩年的時間,于是決定選擇讀高二的體育生,這樣文化課的分數相對來說要求不會那么高。
最后高考時他考上了個一本重點,在大學讀專業的時候,又從體育專業轉到了中文專業,走上了他喜歡的文學之路。
其實就像這位學長一樣,我們也許曾經迷失過,但是,當我們幡然醒悟后,不選擇繼續沉淪,而是努力做出改變,做自己想要的事,終將會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現在我已經重拾畫筆,在工作之余自得其樂一下,也不再對媽媽拿我和別人比較充滿怨念。
自己的生活是自己的,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就不會去羨慕嫉妒恨,自己去做決定,好壞都自己承擔。
無論自己如何選擇,只要不覺得心苦,就不會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