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在臉書看到一篇報導,內容是寫關於「同志非天生論」的研究報告,這則新聞底下引起了一小波的論戰,其中有一部分的人士認為如果這份研究屬實,就沒有必要為同志爭取權益,因為這意味著成為同志是他們的「選擇」,所以就沒必要為同志爭取權益。
另外還有一個經常發生在我身上的爭論是關於肥胖者權益的辯論,相信因為胖而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可以體會到這個社會對肥胖者的不友善,但是即使正方已經提出許多論述反駁反方的質疑與偏見,但是反方依然還是歧視的理直氣壯,原因是因為「肥胖是可以改變的」,如果自己可以控制自己不要變胖,那為什麼不選擇對自己有利的一方呢?
從這兩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我們社會的一種現象,就是我們的社會很強調人際間的同質性,我們的文化似乎不允許任何主流以外的現象,而我們的文化也不尊重這些主流以外的事物,當這些事物出現在我們面前時,我們做的并不是友善地去包容這些異己,而是我們透過群體壓力去迫使這些事物與自己合群,盡管這些人他們提出的論點漏洞百出不堪一擊,但是因為內心來自主流文化的「驕傲」,即使自己的論點再怎麼薄弱,在次流面前依然還是優越的相當有力道,你無論說什麼都很難去改變他們的歧視與偏見,無論你提出怎麼樣的論點,在他們眼中你還是無比渺小。
說到這里,我想之所以會有如此多的人因為自己是主流而沾沾自喜,是因為我們的文化總是認為如果多數人的想法都是這麼覺得,那麼這個想法鐵定是沒錯的,因為每個人的成長背景和想法都不一樣,如果這些性質相異的人都抱持同樣的想法,那麼這件事情到底有什麼好值得質疑的?
但是這個論點并沒有意識到其實想法是可以透過教育丶環境與媒體洗腦灌輸的,如果我們的環境一直充斥著對同志以及肥胖者的選擇不友善的言論,加上眾人口耳相傳,我們自然就會覺得這一切好像都理所當然。然而我們的社會有一種相當可怕的地方在於,我們的社會不允許我們思考,也不允許我們提出問題,因為當我們提出我們的疑惑,就會被罵,就會被取笑,在眾人的靜默之下,久而久之我們就不覺得這些哪里有問題,我們就自然而然的接受這些歧視而侵犯別人的權益,但是這個歧視被指出來時我們不但不接受,還會氣得跳腳。
但是回歸這些問題本身,其實別人要選擇當同性戀或者是肥胖者,那麼又有什麼關系呢?我們不會因為別人選了果汁而不選擇可樂,所以我們就歧視喝果汁的人。放在這兩個問題上也一樣,人家選擇的是他們覺得適合的生活方式,在沒有危及到任何人的權益下,我們到底有什麼資格對別人的選擇說三道四呢?在這個前提之下,我們有什麼資格去干涉別人的生活,以及禁止他們過他們想要的人生呢?
其實追根究底是我們每個人在世界上太渺小,但是又希望自己有能力去影響別人,然而我們卻沒有實質的影響力,所以我們才需要藉由群眾力量壯大自己。然而這種力量它既堅不可摧但又無比脆弱,因為一旦有次流文化的人站在他們面前,他們的心就像玻璃一般碎了一地,深深覺得對方傷了他們的心,就好像有教會團體認為同性戀的存在破壞了他們的信仰,就好像有些「瘦子優越論」者覺得為胖子辯護的人傷害到他們一樣,可是這些被主流文化深深傷害的次流群體,無論如何訴說他們心中的片體鱗傷依然不被人看在眼里,因為他們只留意他們的驕傲被傷害,而不在乎別人如何被無情的打壓。
最終人都是自私的生物,人人想到的永遠只有跟自己有關的事情,當我們以為這世界的歧視或偏見都消失的時候,其實它就像蟑螂一樣只是藏在我們看不見的諸多死角,我們會很奇怪為什麼有人會有差別待遇,我們以為這些都不存在,但你看不到只是代表你的頭腦很清楚。這世界上有沒有這回事?搞不好還真的有相當比例的人抱持著與你相反的態度,因此才會有人發聲,才會有人去爭取這些事情,因為這個世界上,腦袋不清楚卻頑固的人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