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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對這個物體、這個東西、這個事情本身的理解謂之領悟。這里并沒有合適的詞語來表示本文所言的對象,在此將之統稱為“物”。
語言文字只是對這個物的描述,這種對物的描述形成了象。根據語法規則、詞義規則、上下文聯系等去理解語句時,所理解的對象是這個象,而不是物本身。
不同的人看到物的不同方面甚至相同的一面都采用了不同的語言、不同的語句、不同的詞匯,建立不同的概念、理論體系來闡述自己所看到的物。但由于語言文字的匱乏和缺陷,物不能被記錄,語言文字只能對這個物進行描述,讀者(即看到這些文字的人)看到的是象,看不到物。并且由于表達者的表達能力有限,即其既不能像優秀作家一樣形象地描述,也不能像(分析)哲學家一樣準確地表達,讀者看到的象甚至是模糊的、矛盾的、不協調的。(假定表達者對物的理解是清晰的、不矛盾的、協調的,雖然這個假定很難確定)
因此,讀者常常被各種不同的解釋、似是而非的說法、極其相似的詞語弄得混亂不堪。看物而不是看象將有助于消弭混亂。透過象看到這個物本身表示對這個物的理解開始上升為領悟,也即嘗試去理解這個物本身而不只是理解他人對這個物的理解是領悟的開始,也即領悟要求你去理解言所指之物而不是理解言所描之象。
例如,上段第二句中的三小句雖然語言文字不同,說得看似不同,但表達著同樣的意思。語言文字的描述雖然形成了各種不同的象,但都指向同一個物。
讀者從眾多象中看到了物而領悟后需要將領悟用語言文字表述出來,其自會形成一套與前人不同的概念、理論體系,表現為用不同的語言、語句、詞匯來描述物。同樣的,之后的讀者看到的是象。
雖然言有象,但言指物。
(注:象與物不是指現象與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