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所有人都忙著站隊,視寬容為人云亦云,而不相信胸有丘壑;
當所有人都忙著偏激,視平和為平庸,而不相信個人修養;
當所有人都在激賞偏激和臟話,認為是真性情;
當所有美德都被認為是偽善,你是否相信還有真正的高尚和善良?
我只不過是想在命運給予的局限之中,不斷向上。
進一寸有一寸的歡喜。
1.你會不會享受這種自由?
其實在一個多月前地鐵哺乳事件剛剛傳播的時候,拋開單薄的是非對錯,也不說寬容和理解,我一直在思考的一個問題是——
這種行為既不觸犯任何法律法規,在道德上也存在很大的爭議,即便是不認同,也只能譴責一下,有人愿意這么做確實是個人的自由。那么,個人自由的邊界在哪里?
這個問題太大,也太深,以我目前的水平,想不通,更說不清。暫且按下不提。
只是想問問自己,也問問正在讀文章的你(男士請自行切換到自己的另一半):你,是否會在公共場合不加遮掩地給孩子喂奶?
我的答案是:絕對不會。
確實存在公共場所沒有哺乳室等等一系列客觀的困難。然而,再困難我們也有解決的辦法不是?去車站的衛生間哺乳;隨身攜帶哺乳巾或者絲巾用來遮擋;知道要長時間在外逗留備好奶瓶;實在簡陋到什么都沒有,還可以背對人群,讓旁邊女性幫忙遮擋一下……
只要想,我們總有辦法可以讓自己少一些尷尬,也減輕別人的尷尬。
2.自由與個人修養
除了公共場合哺乳,還有很多看起來無關緊要的小事:比如站在自動扶梯口,影響別人上下;在公眾場所身上有異味;在網上稍有不和便辱罵他人,進行人身攻擊;找不熟的人借錢或者幫忙……
這些雖說多多少少影響到了別人,但也不嚴重。
我在上一篇也提到了每個人都有局限性,我們要學會理解和寬容而不是一味指責。比如站在自動扶梯口的人不是故意的,只是在等人所以沒意識到;在網上辱罵別人的人,可能沒有受過什么教育,從小家庭環境不好……
這類小事做與不做都是個人的自由。
但是,自由并不是一切。
康德說:有兩種事物,我們愈是沉思,愈感到它們的崇高與神圣,愈是增加虔敬與信仰,這就是頭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
生而為人,關于怎么活,是需要探索一輩子的問題。在這過程中,我們大多數人總是在不斷突破已有的認知和習慣,提高對自己的要求,這就是個人追求和修養。
若是每個人都過分看重自身自由,忽視個人修養,無疑會造成社會的混亂無序,結果就是每個人的自由都會被他人阻礙,所以才會一直以來除了法律還有道德和輿論的存在吧。
自由的環境從來都不是每個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建立在每個個體良好的自我約束之上。這樣才能給他人,也給自己和后代創造一個更加和諧更加自由的生存環境。
出現在公共場合把自己收拾干凈,盡量不去妨礙到他人;把握好與人相處的分寸,需要別人幫忙的時候,根據親疏關系,有應有的禮貌……
只有越來越少人打著自由的幌子去妨礙別人只為自己一時方便,人們才會對“不得已”的特殊情況給予更多包容。
3.主要看氣質:你可知有一種氣質叫“大媽”
公眾號的名稱“歡喜”源自胡適先生的一句話:怕什么真理無窮,進一寸有一寸的歡喜。
一個自恃過高,故步自封,總是瞧不起別人,又不反思自己言行的人是很難體驗到這種歡喜的,只能是沾沾自喜。
這讓我想起了現在的“大媽”。
有段時間我一直很納悶“大媽”為什么突然就從和藹熱情的阿姨,變成了人人厭煩的新物種。而且,同樣的年紀,有些人就很適合被稱為“大媽”,有些卻很難讓人叫出這個稱呼。
看得多了,就發現備受譴責的“大媽”最喜歡用自己幾十年的閱歷以及靠其形成的價值觀和生存方式去評判別人,卻對自己的外在和內在疏于要求,不去接觸新的知識放棄進步。
似乎所有人都討厭“大媽”,可很多人卻又不知不覺中在向“大媽”的氣質靠近。
一邊在王菲的微博下寫上惡毒的評論,一邊看著韓劇做著灰姑娘的夢;看到別人體型好就認為是天生的,卻制不住自己的手伸向薯片可樂;明明是自己工作偷懶推卸責任,卻認為別人升職加薪靠的是討好領導……
所以,不管什么性別,到沒到那個年紀,都該警惕自己的言行變得越來越“大媽”。更可怕的是,明明培育出了“大媽”氣質,卻還認為自己洞察一切又純樸率直。
4.當所有美德都被認為是偽善
有這么一段話,應該很多人看到過:
“我紋身、抽煙、喝酒、說臟話,但我知道我是好姑娘。真正的賤人喜歡裝無辜、裝清純、喜歡害羞、喜歡穿粉色衣服。男人膚淺,都只看表面。所以,他們只能錯過好姑娘,然后被賤人騙得痛不欲生。只有女人才能看出誰才是真正的婊子。”
我明白這種反差會顯得更有魅力。只是,“害羞”“喜歡穿粉色衣服”的姑娘為什么就不能是真清純?為什么就不能是表里如一的好姑娘?
當所有人都忙著站隊,視寬容為人云亦云,而不相信胸有丘壑;
當所有人都忙著偏激,視平和為平庸,而不相信個人修養;
當所有人都在激賞偏激和臟話,認為是真性情;
當所有美德都被認為是偽善,你是否相信還有真正的高尚和善良,就在平凡的表象之下?
初中轉學后不久班主任就把我爸叫到學校,讓他把我領回家。她說:你家孩子太個性了,我管不了。
走出辦公室,我爸對我說:你以為 “個性”是個好詞?“有個性”和“個性”是不一樣的。說你有個性才是夸你,說你個性是對你不滿。
那時我不太理解,后來幾年又干了很多讓老師們不得安寧的事兒。平時又特別喜歡背離常規;常常語不驚人死不休,偏激犀利,所以一直以來被別人認為是個有個性亦或是個性的人。
近幾年才漸漸回過勁兒來:所謂個性,所謂真性情,常常無意中就變成了放縱自己的借口。
對自己降低要求,肆無忌憚用言語傷害別人,還認為是率直;懶得思考可以說是“傻白甜”,別人都是“心機婊”;控制不了自己體重可以自稱吃貨;沒有時尚審美可以說是質樸,會打扮的都是“綠茶婊”;……
后來我還被認為是一個很有個性的人,因為我仍舊不喜歡常規。比如大學時跟上一級一起上課,提前修滿學分;省吃儉用去舍得花錢去學國畫……
只是我學會了節制和約束自己,不再狂妄張揚而是變得越來越內斂。漸漸,我與父母的關系得到緩解;當我放下那些自以為是和小聰明,與別人交流能夠更加深入,受益更多。
鋪天蓋地的雞湯給了我們很多慰藉和邏輯,讓我們可以心安理得地繼續“紋身、吸煙、喝酒、罵臟話”,甚至是“吸毒、偷竊”。只是我們為什么不試著做一個表里如一的好姑娘?
5.法律和道德只是偏見,自由的界限在哪里?
最后,還是說說“自由的界限”吧,這個問題怎么也避不開。不過只說說我自己的思考,沒有結論。
早一點接觸過一些自稱“自由主義”(這個定義真的很混亂)的作家的文章,那段時間我以為只要不侵犯他人人身和財產,其他做什么,都應該是個人的自由。
不知道是離以前的簡單認知“法律是底線,道德是高線”更進一步地了解自由了,還是說標準變低變墮落了。
這其實也緣于我越來越認識到:法律和道德在一定程度上是時代和地域的偏見。
法律一直在隨著時代變,種族、信仰、國度等不同也大相徑庭:比如同性戀婚姻,一夫一妻與一夫多妻,自由戀愛,死刑,計劃生育等。法律這條底線尚且如此,道德這條高線的爭議更是生活中每天都有。
但是,這種幾近無界限的自由,讓我覺得矛盾和迷茫。
這種矛盾之下,我選擇了對他人的寬容,即不以自己的道德觀和價值觀去綁架他人,甚至不以現行的法律政策去批判他人(比如所謂“超生”)。
我的選擇未必是對的。
加繆的《鼠疫》里有這么一段話:
人有無知和更無知的區別,這就叫道德或不道德,最讓人厭惡的不道德是愚昧無知,無知的人認為自己無所不知,因而自認有權殺人。殺人兇手的心靈是盲目的,而沒有遠見卓識就不會有真正的善和高尚的愛。
我覺得這就是要對自己要求高一點的緣由。
人總是有所追求的吧,不是追求此,就是追求彼。我相信喜歡歡喜的讀者,大多也是跟我一樣愿意反思的人。即使不是,也是能夠包容別人的人。
我知道自己有局限,也一早承認過無法擺脫偏見。這里引用王小波的話來解釋我為什么寫這些文章。這里只是我卑微的懇求罷了。
PS:這篇為《批判總是容易的,理解卻很難》的續篇,上篇不知為何沒有通過首頁投稿。請兩篇都讀完再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