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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看了一期《奇葩說》,這一期的辯論題目被呈現在屏幕上的時候,我感覺胸口中了一槍。
這期的題目是:女生該不該主動追男生?
如果換成以往的題目,無論我一開始支持的是正方還是反方,在整個旁聽的過程中,我就像一顆墻頭草,哪邊說的好我就往哪邊倒。
但是這一期,我堅決的地選擇了正方,該主動。
這一次,無論對方說得多么天花亂墜,我都堅決不動搖。
因為,我曾經追過男生。
我非常贊同柏邦妮說的那句話,最悲慘的是暗戀。
我深以為然,因為在我年少的時候,我暗戀過一個男生,是那種棱角分明,目光清澈,一看就是少年的男生。特別干凈。
我從見他第一眼就喜歡上他的那雙眼睛,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暗戀模式已經神不知鬼不覺地被我開啟了。
這長達七年的時光里,我一直明里暗地打聽他的消息。直到讀大學,我有了手機,加上了他的QQ。于是開啟了老鄉見老鄉的模式,只是稍微可惜的是,大概交情不深,沒能兩眼淚汪汪。
在這期間,我心懷鬼胎按兵不動,等著他來發現我這塊大寶,然后手牽著手開啟美妙人生。
但是,沒過多久我等來了他談戀愛的消息。于是,我能做的就只有聽天由命了。
直到大學畢業,我在他的空間里轉了幾圈勘察敵情,發現他此時已經是孤家寡人。
于是,這一次我抓緊機會,決定先下手為強。
我寫了一封長達七頁的情書寄給他,然后忐忑地等待著判決書。期間,我問我弟,如果你收到一封情書你會看嗎,七頁?
我弟說,不看。一句我喜歡你能寫七頁嗎?你們文藝青年的世界我不懂。
我回復他,你可以去死了。
然后,我登錄QQ就看到了他最新的消息。
一共有那么幾句話。
我看了七遍。
你的字寫得比我的字好看。
你寫到后面情緒很激動。
……
小哥,我不是來練習書法的啊。
小哥,你不去當偵探也好歹去考個心理醫生啊,要不然多屈才啊。
小哥,您的拒絕真是大智慧。
不用說了,到此基本上是結束了。但是偏偏我手賤,過個中秋節發了個短信。然后接收到了不知道算不算好消息的消息——他再三考慮決定和我在一起了。
原本應該見好就收,我卻一口回絕了。
后來我把這件事情告訴了我一個同學,他罵我有病,逗人家玩呢!
我也覺得我可能真有病,但是我實在無法過心'中那道坎兒。
或許別人看來,或許是喜歡的人也接受你了,皆大歡喜干嘛在這個時候裝逼呢?
是的,我也多么希望他是真的喜歡我,而不是在把那封情書拿給朋友看過之后,又去咨詢父母的意見才來選擇接受我。
這種權衡利弊的接受,我寧可不要。
我可以接受你拒絕我,但是我受不了你是因為喜歡我的喜歡而選擇我。我希望你是真的發自內心的覺得我珍貴,想要和我在一起,而不是覺得"她喜歡我,比任何人都久"。
這樣的戀愛,我寧可沒有,也不會去將就。
其實,女孩子至少有一次要主動去追一個男生。因為到后來,你會發現能讓你鼓起勇氣去追的男生會越來越少。
雖然我沒有跟這個男生在一起,但是我發現了我身上原來還有那么多隱藏起來沒有被發現的屬性。
比如,原來我并不是一個什么都不在乎的人,也不是一個很厲害的人,我也會作天作地。尤其是在愛情里面,我也會斤斤計較。我以前看的那些【愛情理論】在這個時候,絲毫不起作用。還有更重要的一點是,我本來以為我和他是同一類人,但是后來我發現,其實我們并不在同一個頻道。
其實,現在說起這件事,多少會覺得遺憾,但是我已經做了我覺得很勇敢的事,哪怕最后以悲劇收尾,但是我不后悔呀。
人生本來就遺憾多多,等老了的時候想想這輩子還沒主動追過男生,這件事本身就夠遺憾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