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動態與決策
一 群體內部的動態特性
個人與群體的關系: 把個人看成是主要和/或唯一值得考慮的分析單元,會限制對組織行為的潛在理解力。
1. 個人的社會性
19世紀個人主義盛行,忽略了個人的社會性。
20世紀開始認識到人的社會性。瑪麗安.安德森:“有人做了/我們做了”而不是"我做了"。
但50、60年代起,開始擔憂過分強調個人對群體的依附性。順從和對個人品質的壓抑,對人的自我和 人作為一個獨特生物而發揮直接作用相對抗。
2. 群體對個人的重要性
個人與群體利益可能不一致,但不一定沖突,而往往是和諧一致的。
因為群體確實存在、不可避免、能動員起強大的力量、可能產生好/壞的結果,要正確理解群體的動態特性。
3. 群體的類型
根據群體服務的基本目的,可分為以下兩類:
1)友誼性的群體:首要目的是為了滿足成員們在安全、榮譽等方面的個人需求
2)任務性的群體:首要目的是為了完成組織所規定的目標。從成員相互依賴性的不同來看,又可分為三種類型:相互作用型(如皮箱公司的裝配組)、協作型(如教研組)與對抗協商型(如勞資談判)。
群體凝聚力的根源
M肖提出: 群體對個人的幾種影響, 有些是合乎需要的, 有些則是不合乎需要的。根據各人對它們的感受,每種吸引力根源也可能代表排斥力根源。
群體凝聚力(吸引/排斥)內含的4種特質:人際因素, 群體活動,群體目標,群體作為一種手段。
群體規范的動態
a) 規模
群體的規模大小從兩個人直到 12個人為正常的上限。很少有超過16個人的。12個人可能就是每位成員可以同時和其他各個成員進行相互交往與作出反應的上限。
b) 成員的構成
可分為:發起者,信息搜集者,信息提供者,協調者和評價者。
也可以分為:鼓舞者,調和者,守門員,標準設置者,追隨者。
還可以分為:障礙設置者,賞識尋求者,有統治欲者,逃避者。能有效地解決問題的群體,往往都是由能同時擔任著重任務和著重關系的角色的成員們所組成。影響群體行為和成果的一個關鍵因素 , 就是成員的構成和他們所扮演的角色行為。要想對成員構成對于群體的成果與績效的影響得出結論,就必須認識到,群體成員的某些品質,無論過多或過少,都會對群體的效能產生不利的影響。
c) 規范
廣義地來說 , 規范就是群體預計和期望成員應執行的行為標準。
規范與組織中規章制度不同的地方在于,它們是不成文的,而且必須在某種程度上被群體的成員所接受和執行后才能被認為存在。規章制度則可能是成文的,并以手冊和備忘錄的形式分發給所有成員,可是人們可能普遍不予理會,也不接受。
d) 目標
i)對個人的關系
群體的目標是群體作為一個整體所追求的目的或希望達到的狀態,并不僅是每個成員所企求實現的那些目的。 整體大于并不同于它各部分的簡單總和。
?? ii)目標的普遍性
在每一級系統,包括個人、群體及組織的內部及各系統相互之間,都存在著目標互相一致和互相沖突的各種可能性。例如一般的工作群體,就會既有著重關系的目標,也有任務性的目標,在成果顯著的工作群體中,看來對這兩類目標都會加以關注,大約2/3的時間花在任務問題,1/3的時間花在著重關系的問題上。
e) 團聚性
團聚性就是群體成員愿意留在群體之內的愿望及他們愿意為群體承擔義務的強烈程度。
團聚性與從眾之間并不存在著一對一的對應關系,當決策的群體既從眾又團聚時,就有可能產生一種叫做小團體思想的現象。團聚性與生產率之間,有著潛在的互相依賴關系。
f) 領導
對組織內小的群體的研究,強調了自然出現的或非正式的領導人的重要性,尤其是在與完成任務目標有關時,更是如此。
非正式領導人,是指長期以來自然而然涌現的,在群體內擁有較大影響力的個人。
i) 多重領導: 一個群體很可能有兩位領導人,一位管的是側重關系的目標,另一個則負責任務性目標。
?? ii)有效的群體領導人
g) 外界環境
外界環境是指工作群體實質上不能加以控制的條件和因素,它代表了成員們的”給定“條件,工藝,物質條件,管理慣例,規章制度,上級指派的主管和管理人員的領導方式和能力,組織所給的獎懲,這些領域都可以看成是工作群體外界環境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