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僧的父母之謎
西游記講的是唐僧取經,要講唐僧,我們得先從唐僧的父母親講起。
在西游記的《陳光蕊赴任逢災江流僧復仇報本》這一回中,疑點多多,迷霧重重,很難于讀懂。然此篇正是作者立意高遠之處,
讀懂了,方能明白何為“造化”,讀不懂,《西游記》就永遠只能是兒童故事。
唐僧的父親叫陳光蕊,唐僧的母親叫殷溫嬌。
在這一回故事中,陳光蕊考上了狀元,遇到丞相的小姐殷溫嬌拋繡球招親,那繡球“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二人由此成就了一段姻緣。陳光蕊便和丞相之女殷溫嬌結了婚。
陳光蕊赴任江州,從丞相府出發,一路上竟無人伴隨,僅帶著老婆和自己的一個家僮,到了洪江渡口,艄公劉洪、李彪見色起意,
殺了陳光蕊和家僮,逼小姐順從。小姐尋思無計,只得順了劉洪。
這個時候,離譜的事情發生了:劉洪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文書,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劉洪,一個水賊,居然敢冒充朝廷命官,還帶著個活證人,難道他不怕小姐害他么?!而小姐卻并沒有揭穿殺夫兇手,那她還在等什么?
她可能擔心懷著的孩子有危險,孩子(即后來的唐僧)生下后,順水放走,由老和尚收養了,
這個時候,她完全可以報案,卻為何仍不作聲?
更離奇的是,劉洪竟然冒充了一十八年,也沒被人發覺!女兒出嫁后沒回過娘家,也無書信來往!這十八年中,小姐和殺夫兇手夜夜同床共枕,
簡直叫人無法想像!
后來兒子陳玄奘年滿十八歲后到京城報信,丞相居然發六萬御林軍來捉!
陳光蕊復活后,一家團圓,小姐竟然又從容自盡了!
著實叫人費解啊!
于是,就有人說,這一篇是《西游記》中最大的一處敗筆。最不合理,
甚為荒誕!犯了寫小說不可犯的錯誤,這些漏洞作者能回答得了嗎?作者吳承恩在處理這段故事時的拙劣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臭!
恰恰說錯了,作者絕不至于犯如此低級的邏輯錯誤,難道他不知道這樣寫很荒誕嗎!還留下把柄給你來說!既然他這樣寫了,
就是另有深意的,這正是西游作者的高明之處!
看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我的答案是:這一切的一切,都是菩薩安排好了的。
這個答案,你滿意不?先莫要笑我,真相就是這樣的!
什么?你覺得這個答案很無聊?那好,讓我們一起來尋找證據,細細推論。
首先,這段故事里的疑點很多。疑點越多,線索就越多,所以,任何一個疑點都不能放過,這些看似矛盾的表象背后,
一定有著一個統一的載體。
這一回故事的結局是:陳玄奘十八歲后到京城報信,捉了殺父仇人,拿到江邊渡口祭奠,活剜了劉洪的心肝。然后龍王送陳光蕊還魂復活,
一家團圓,后來殷小姐畢竟從容自盡了。
作者講一個故事,總是有起因、經過、結果等等部分共同構成的。
而故事的結果,總是具有唯一的確定性。因此,我們就可以肯定地說:故事既然是以這種結局來結束的,那么,
故事中的“任何發展過程”都是為了導致出這樣“一種結局”而設計的。
這個結果中所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為什么一定要等到十八年后,陳玄奘到京城報了信,才能復仇?難道小姐她自己就不能復仇嗎?
如果小姐可以自己復仇,那么,小姐可以采取至少以下4種辦法:
1.寫信給父母。
2.找一個與兇手不和的官吏說。
兇手并未時時不離她身邊,也未將她禁錮,她完全有行動自由,而且兇手還是經常性地外出辦公。因此,這兩條她完全能夠做的到。
3.夜里睡著了下手。
4.飯菜里投毒。
這兩條更容易做到,并且成功率更高。
但是,以上4種可行的復仇方法,溫嬌小姐全部都放棄了,一種也沒有采用。
溫嬌小姐完全有能力、有條件自行復仇,但是她沒有復仇。那么,很明顯,這個故事一開始就是設計的是:
這個“血海深仇”,就是專門留給兒子陳玄奘長大了來報的,而不是給她來報的。
那么,又有新的問題:
這個“血海深仇”,不讓溫嬌小姐自己報,這可能嗎?這個思想工作做的通嗎?溫嬌小姐每天面對著這個殺夫仇人她會怎么想?
白天的要伺候他吃,天黑了還要陪他睡,她就這么眼睛一閉,天天忍著緊他折騰啊?還要忍上一十八年,我們的溫嬌小姐她忍受的了么?!
如果她無法忍受,那么,她絕對會采取以下兩種措施之一:
1.干掉兇手。
2.干掉自己。
可是,無論是干掉兇手還是干掉自己,都會導致玄奘長大了不能報仇。因此,要使玄奘長大了能親自報仇,
我們的溫嬌小姐她既不能干掉兇手也不能干掉自己。
那么,究竟怎樣才能讓溫嬌小姐既不干掉兇手也不干掉自己,并且心甘情愿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呢?
欲知后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