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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社會學孫中興教授在第一堂課上給學生例舉書單時說道:
“有的書年代比較久遠,那我們去讀的時候就要放在相應的社會背景中,先了解作者本人和寫作背景,這樣閱讀起來就會有兩種感受:
一種是當時的人怎么會有這種想法觀念,好荒謬!
另一種則是當時的人居然會有這種想法觀念,好超前!
我所推薦的書中,不代表我一定支持作者的觀念。比如推薦許烺光(曾為美國人類學會會長,與費孝通同時期)的書籍,雖然有些觀點在我看來比較偏頗,但是我們卻是要去看他寫作的大格局,讀的也是一種格局!”
所以針對于網上書評出現褒貶不一的評價,我個人將按照孫中興提倡的讀書報告寫作方式:
作者簡介及觀念+寫作背景+內容大綱+啟發(提問式&結合生活經驗談感受式)
01.
作者簡介:
魯思·本尼迪克特是美國當代著名文化人類學家,民族學家,詩人。
作者觀念:
人類文化各有其不同的價值體系和特征,呈現出多樣性。
文化模式是文化中的支配力量,是給人們的各種行為以意義,并將各種行為統合于文化整體之中的法則。
文化之所以具有一定的模式,是因為各種文化有其不同的主旋律即民族精神。
人們的行為是受文化制約的,在任何一種文化中,人們的行為都只能有一小部分得到發揮和受到重視,而其他部分則受到壓抑。
(故此《菊與刀》主要從文化著手研究日本人的性格。)
02.
寫作背景: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期,德日敗局已定,美國亟需制定戰后對德、日的政策。
對德國,美國比較了解,政策也比較明確,即武裝占領,直接管制。而對日本,美國不太了解。
所以當時有兩大問題需要研究:
第一,日本政府會不會投降?盟軍是否要進攻日本本土而采用對付德國的辦法?
第二,假若日本投降,美國是否應當利用日本政府機構以至保存天皇?
為了回答這兩個問題,美國政府動員各方面的專家、學者研究日本。
《菊與刀》就是美國人類學家魯思·本尼迪克特奉美國政府之命,為分析、研究日本社會和日本民族性所做的調查分析報告,旨在指導美國如何管制戰敗后的日本。
值得注意的是,當時由于美國和日本正在交戰,本尼迪克特本人當時不可能到日本去進行實地調查。
所以,她根據文化類型理論,運用文化人類學的方法。把戰時在美國拘禁的日本人作為調查對象,同時憑借到過日本的西方人寫的游記及其他書籍和日本文學作品和電影來進行她的研究。
03.
內容大綱:
(第一、二章)
“菊”本日本皇室家徽, "刀"是武家文化的象征。
魯斯用“菊”與“刀”來揭示日本人的矛盾性格,亦即日本文化的雙重性:
如愛美而黷武、尚禮而好斗、喜新而頑固、服從而不馴等;
(第三章至十一章)
根據以上入手,進而分析日本社會的等級制及有關習俗,作者透過恩、情義、名譽等關鍵詞描繪了日本人的德行規范,同時描繪了一個由洗澡、睡眠、吃飯、戀情、酗酒等組成的人情世界,最后指出日本人的道德困境。
其結論是:
日本文化是不同于歐美“罪感文化”的“恥感文化”;
他們以知恥為德行之本,依靠外部的強制力來做善行。這種文化的極端表現,就是日本流行的自殺現象和戰爭輸出。
日本人以適當的自殺行為來洗刷污名從而贏得令名,這讓我們再一次想起武士切腹。
而對外發動侵略戰爭,其深層動因依然是名譽,日本人迫切要求在世界上贏得“尊重”。
(十二章)
更深一步的研究指出日本幼兒教養和成人教養的不連續性是形成雙重性格的重要因素。
即原著中提到的教育出現了斷層:
“讓西方人感到驚訝的是,日本男人的行為矛盾,是因為日本兒童教育中出現了斷層。
他們永遠記得童年時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簡直就是神,可以為所欲為,可以隨意發脾氣,似乎欲望都能得到滿足。
這種記憶雖然漸漸恍惚,但潛意識里還一直存在。這種雙重性格就造成了他們長大成人后,既可以浪漫地談戀愛,也能對家里安排的婚姻言聽計從。既可以貪圖享樂,也可以把義務看得高于一切。”
(十三章)
通過以上的研究發現,報告中推斷出的結論是:
日本政府會投降,美國不能直接統治日本,并且要保存并利用日本的原有的行政機構,特別是保留天皇。
戰爭結束后,美國的決策同這位人類學家的意見一致,事實發展同她的預料和建議一樣。(本書的價值)
04.
啟示錄:為什么日本人一言不合就自殺?
精神勝于物質
在戰爭中,日本人更相信精神的力量,他們始終認為美國雖然在物質上是強大的,但精神終將戰勝物質,并且關于戰爭中的勝利與失敗,日本政府在同民眾宣傳時都說這是可預測的。
正如占時日本廣播中經常播放的:
“物質資源有限,終將覆滅,這是永恒的真理!”
他們相信相比于物質,靈魂的力量是可以鍛煉并且攻無不克的。
特別是美日戰爭中,不論哪一方獲勝,日本的政治家、領袖以及軍人都反復申明,這不是一場軍備上的較量,而是日本人的精神與美國人的物質之間的較量。毫無疑問,這場較量,勝利必將屬于日本。
由其對精神力量的信奉我們可以看到另一種現象,日本人相對于活著投降更熱衷于戰死或者自殺,覺得這才是體現生命價值的方式。
肉體如果脫離精神是一種恐怖的存在。
名譽即一切
在日本眼中,道義最難承受,他們的道義范疇是兩種不同的類型:一種是對社會的道義,即為報恩,另一種是維護自我名聲的道義,即個人名譽。
日本對個人名譽的看重就類似與美國人對個人信用的看重,絕不可以透支。
孝道在日本就成了必須履行的義務,甚至包括寬宥父母的惡行。只有在與對天皇的義務沖突時可以廢除孝道,此外,無論父母是否值得尊敬,是否破壞自己的幸福,都不能不奉行孝道。
天皇,是超越一切政治糾紛的象征,其意義遠遠超過國旗。
“忠”對日本人的支配是無可懷疑的,“天皇說話了,戰爭就結束了”,即使投降,最高的法律仍是“忠”,這也被稱為日本的武士道精神。
如果日本人對于恩和忠都無法做到,就會被說成這個人不道義,即為名譽受損。
如果名譽受到玷污,通常會采取兩種做法,自責、自殺或是復仇以洗恥辱。
恥感文化惺惺作祟
日本的道德是一種“恥感道德”,它依靠外部的強制力來做善行,要求有外人在場,至少感覺到有外人在場,在本質上屬于他律的成果,那么就不必沮喪,坦白反悔是多余的。
比如日本人常說:
“知恥為德性之本”
“知恥之人”有時被翻譯成“有德之人”恥感在日本倫理中的地位與西方倫理中的“純正良心”、“堅決相信上帝”、“回避罪過”不同。
恥感文化不同于人類學文化研究中的罪感文化,罪感文化提倡的是建立道德的絕對標準,并且靠它發展人的良心,有點類似西方的原罪論和王陽明的心學理論基礎。
而恥感文化卻是人們會對那些我們認為的犯罪行為感到懊惱。種懊惱可能非常強烈,犯了罪的人可以通過懺悔罪行而減少自責,但他不能因此而解脫。
所以在戰爭中的日本人,對于投降或者僅是成為戰俘,并且對于傷兵,在醫療環境方面日軍并沒有足夠的重視,那么他們認為傷兵是“廢物”,甚至在特殊情況下會直接殺死傷兵已達到他們的戰略目標。
即便是美國戰俘在俘虜營中,連笑都不敢笑,他們怕刺激到看守他們的日本人。
《菊與刀》最大的特色在于魯斯不時將日本與美國做對比,例如文中提到的日本人喜歡自殺,就像美國人喜歡罪惡一樣,兩者都以此獲得同樣的樂趣。只不過與殺人相比,他們更愿意把這種樂趣建立在自殺上。
借用培根的話來說,他們把自殺看作最喜歡的“刺激性事件”。議論自殺迎合了日本人的那種滿足感,而其他話題卻起不了這種作用。?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