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軍老師好,我在硅谷來信上,拜讀了投資101、風險意識、金錢觀后,有個現實投資問題,想請教您
我老板有個創新商業模式,可否再做,因為我想在透過我爸媽的名字,再投資一單位40萬臺幣(約1.3萬美金),預期明年10月前,透過美國股市杠桿,可收益相當于2125萬臺幣(6臺汽車約值1500萬,等值股價625萬臺幣)
我的新老板(最近結識),本來就有意將資產上美國Nasdaq放大,他本來是做媒體業,擁有30億美金的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 L/C),現在想再作跨國的團購平行輸入商+汽車租賃業,他的商業模式,簡單說有5,如下:
- 每一個消費者透過他買一臺車,就設定質押一半等值股票回饋給消費者
- 汽車五年內需掛在他公司的名下,透過租賃的方式,可幫公司以租代購,并且節稅,也可幫個人節稅。
- 透過每一個消費者的訂車單,直接跟全球最大汽車代理商購車,實現平行輸入
- 目前400位初始股東只要40萬臺幣(約1.3萬)美金,就可幫購得250萬中低階豪車,約明年3月交車、并給予等值一半股票約125萬臺幣,第二次杠桿公司將以0.5元美金再給原始股東杠桿一次,若以當時上到Nasdaq到6元美金,125萬的股票將可再放大10倍以上,故可以再買1250萬約5臺250萬的汽車,約在同年10月交車,并在質押625萬股票
- 老板本來就想買車,這樣他可以省下400臺的停車位,另外又有400臺的活廣告
目前OTC上的資料
目前他說400臺車就可以達到Nasdaq上市的資格,如下圖,且以他的創新商業模式,市場夠大,大陸已布局,也拿到部分省份的營利登記,未來應該多數的人都會找他
OTC代號Ksih
吳軍老師,冒昧請教您,我是一開始就訂您專欄的鐵桿粉絲 維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