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VC
MVC:是一種架構模式,M:model V:view C:controller
1.Model負責存儲、定義、操作數據
2.View用來展示給用戶,和用戶進行操作交互
3.Controller是Model和View的協調者,Controller把modle中的數據拿過來給View用。Controller可直接與model和View進行通信,而View不能和Controller直接通信。view與Controller通信需要利用代理協議方式,當有數據更新時,model也要與Controller進行通信,這個時候就要用NSNotification和KVO,這個就像廣播一樣,model發信號,Controller設置監聽接收信號,當有數據更新時就會發信號給Controller,Model和View不能直接進行通信,這樣會違背MVC設計模式。
①上圖中,綠色的箭頭表示直接引用
②然后,我們看View是怎么向Controller通信的。對于這個iOS有三種常見模式
1.設置View對應的Action Target。如設置UIButton的Touch up inside的Action Target
2.設置View的Delegate
3.設置View的DataSource
通過以上三種模式,View既能向Controller通信,又無需知道具體的Controller是誰,這樣,View 就與Controller解耦了。
除此之外,iOS還提供了Action-Target模式來讓controller監聽View觸發的事件,View又是如何獲取數據呢?iOS提供了Data source 的概念,其實也就是Protocol的應用。
2.MVVM設計模式
ViewModel層,就是View和Model層的粘合劑,它是一個放置用戶驗證邏輯,視圖顯示邏輯,發起網絡請求和其他各種各樣的代碼的極好的地方。說白了,就是把原來ViewController層的業務邏輯和頁面邏輯等剝離出來放到ViewModel層。
View層,就是ViewController層,他的任務就是從ViewModel層獲取數據,展示。
3.協議的基本概念和協議中方法默認為什么類型
OC中的協議是一個方法列表,且多少有點相關。他的特點是可以被任何類使用(實現),但他并不是類(這里我們需要注意),自身不會實現這樣方法,而是由遵循這個協議的其他類來實現,協議經常用來實現委托對象(委托設計模式)。如果一個類采用了一個協議,那么它必須實現協議中必須要實現的方法,在協議中的方法默認是必須實現的,添加關鍵字@optional,表明一旦采用該協議,這些"可選"的方法是可以選擇不實現的。
4.代理
代理是一種簡單而功能強大的設計模式,這種模式用于一個對象“代表”另外一個對象和程序中其他對象進行交互。主對象(這里指的是delegating object)中維護一個代理(delegate)的引用并且在合適的時候向這個代理發送消息。這個消息通知“代理”主對象即將處理或是已經處理完了某一個事件。這個代理可以通過更新自己或是其他對象的UI界面或是其他狀態來響應主對象所發送過來的這個事件的消息。或是在某些情況下能返回一個值來影響其他即將發生的事件該如何處理。代理的主要價值是它可以讓你容易的定制各種對象的行為。注意這里的代理是個名詞,它本身是一個對象,這個對象是專門代表被代理對象來和程序中其他對象打交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