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某件事的看法導致會對同一件事有不同的理解,有時會生氣,有時會喜悅;即使是生氣,生氣的點也會各不相同。當不爽一個人的時候,既然不開心,惹我生氣的人,為什么要照顧你的情緒呢,有時候確實生氣的理由不夠充分,簡單來說就是無理取鬧,常見于女人。但是不管怎樣,我認為人還是有生氣的權利,從來沒有聽過生氣的那個人還要哄對方的,真是四海八荒都沒有這個道理。讓你難受才是我應該做的,怎么難受我怎么來,完了良心還不應該受到譴責。
我承認生氣的時候,不理人,不回信息,不接電話,冷暴力并不是好的解決方法,不僅會弄急對方,自己也受盡折磨,一腔怒火沒地方發啊,但是劈頭蓋臉的臭罵一頓是好事嗎?憤怒的時候我們往往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罵起來爆粗是小事,人身攻擊才是傷人,說出去的話就如同潑出去的水,一去不回頭,罵起來的時候有幾句真心話,又有幾句是一時得氣話,估計罵的本人都分不清楚。聽的人聽進去了傷心不說,說的人也不免懊悔一番,來啊,互相傷害啊,插你一刀,你捅我兩刀。相愛相殺,越在乎才會想要互相傷害。
比方說,在公司同事干了什么缺德的事,擋了你的路,邀了你的功,你會生氣,最多背地里破口大罵,罵爽了心里也就爽了,并不會因為不在乎的人氣上一整天,回家看到自己的家人,孩子還把火發到他們身上,因為畢竟只是對自己無關緊要的人而已。但是和閨蜜、基友、情人吵架就不是那么簡單,想把對方那里錯了想個千萬遍,再把自己那里對的,并沒有做錯什么想個千萬遍,接著把罵人的話演練個千萬遍,務求做到罵人不帶臟字,嘲諷不帶明顯但是有效果,把對方懟得無話可說,再想想對方會說什么,會是什么態度,應該怎樣應對,等想得差不多了,就等著開罵。當然也有一觸即發的戰爭,打個你死我活,不分勝負,暫離戰場之后,還是重復之前的步驟。終于,或者吵架的兩個人要不就是和好了,要不就是鬧翻了,起碼有一段比較長的時間不聯系,各自懊悔的時候到來了,郁郁寡歡幾日,做了傷人的事,自己又怎么好受呢,只能熬著唄。再之后就很難說了,或者從此陌路,或者還會再聯系。
吵架還是應該轟轟烈烈的吵的,只要活著一天,為什么要違背自己的自由意志呢,不爽,氣不過就吵啊,吵架就吵啊,沒什么對不對的,吵架就是要傷害對方,干嘛還管你什么破情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