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兩個朋友在沙漠中旅行,旅途中,為一點小事吵了起來,一個還打了另一個一記耳光。被打的覺得傷心,一言不發,在沙地上寫下:“今天,朋友打了我一巴掌。” 后來,他們來到田野。因為天熱,都下到湖里玩水。被打的那位差一點兒淹死,幸好朋友把他及時救起。上岸后,被救的人用劍在石頭上刻下:“今天,朋友救了我的命。”
朋友好奇地問:為什么我打你的事,你寫在沙上;我救你的事情,你卻要刻在石頭上呢? 是啊,究竟這是為什么呢? 另一個笑著回答:“當被朋友傷害的時候,要寫在容易遺忘的地方,風會負責抹去它;相反,如果得到幫助,就要刻在心靈的深處,在那里任何風都不能抹去它。” 寫在沙上的字,容易消失,表示他想忘記朋友打他的事;刻在石頭上的字,永遠不會消失,表示他想永遠記住朋友的救命之恩!
“這值得我們深思,饒恕別人的過犯就是把得罪我們的人從心里放下,取而代之的是寬容。主耶穌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我們基督徒也當學會放下該放下的,拿起該拿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