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就像鬼,每個人都聽過,沒有人見過。
如果愛只是一點點動心,那么我在一天之內可以愛上無數個男人,他可能是西裝革履卻有一點點胡渣,帶著煙草味擦肩而過的大叔,也可能是穿著白T沙灘褲人字拖,喝著可樂汽水在等公交的少年,甚至他只是一個滿帶磁性唱著情歌的聲音,一個跟隨節奏旋轉著跳躍著的舞步。
可是這些“他”,我在24小時之內就能夠忘得一干二凈。這證明,愛不只是一點點動心。
到底要怎么樣,我才算愛上一個人呢?
K先生是一個很帥氣很紳士的人,我們吃過幾次飯看過幾次電影,跟他在一起的時候,我有一點點想碰碰他的手,有時也會緊張得冒汗,心跳得不知道應該說什么。
我覺得我可能真的有愛的人了,于是我打算告訴K先生。我在鍵盤上敲下wxhn四個字母,輸入法就很貼心地為我跳出來“我喜歡你”四個字,好像也在慫恿我去。可是我的手指卻停在了Enter鍵上。
我猶豫了,我在想,我是不是真的非K先生不可?好像不是的,否則我怎么從來沒有在陽光普照車水馬龍的白天里想起他,也沒有在溫度很高到處黏糊糊的夏天里念起他?
那我應該不愛他吧,想想看,K先生也許也不是真的喜歡我,因為在我沒想起他的時間里,他也沒有出現過。
于是我嘗試著減少與K先生的聯系,看看自己會不會難過,以此來確定我到底愛不愛他。可在我還不確定的時候,聽說K先生開始跟其他女孩約會了。
我有一點難過,但又慶幸。我想了想,我難過不是因為他不愛我,而是覺得自己居然那么沒魅力,連K先生這么一般的人都吸引不住。
后來F先生出現了,我們是很要好的朋友。見他的時候我不用特地去洗頭發,吃飯的時候我不用刻意控制自己的飯量,買單的時候我不用尷尬是他買還是我買。他會跟我說他喜歡哪一個女生,我也會大大方方地為他提供一些損招。
我沒有懷疑過我們之間的友誼,直到有一天F先生開始跟另外一個女生越走越近,他把原本屬于我們兩個人的友誼時光拿出來一部分分享給她,后來這部分越來越大,以至到最后我覺得是,F先生只是把他跟那個女生的時間施舍了一點點給我而已。
我很不高興,不想看見F先生。我開始后知后覺地問自己,我喜歡F嗎?想到他來愛我,我覺得無比別扭,想到他去愛別人,我覺得無比難受。我困惑了很久,大概我陷入了一種介于愛與不愛之間的情感,友達以上戀人未滿。
F先生漸漸淡出我的生活,我依舊在一天之內對無數個男人有一點點動心,然后24小時之內將他們清空。
這個城市很嘈雜,人來人往漫無目的地尋尋覓覓,在緣分的分配下無力地相遇,又無力地分開。燈紅酒綠里,最大的聲音來自于孤獨。
孤獨的人那么多,我遇見了很多個K先生,很多個F先生,還有各種ABCDE,都是路過,卻教我看到自己的心。
其實這個世界上最難懂的人是自己,很多時候我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想怎么樣。我開始有一點懂自己了。
我想要的那種愛情,不是剛好在寂寞的時候遇見彼此,而是不論遇于何時何地,不必猶豫無須自問,我都會覺得,那個人我非愛不可。
在此之前我寧愿孤獨,也享受孤獨。我是一個人,可是我知道這個世界上有一個“另一個人”,他翻山越嶺終有一天會經過我孤獨的路上。
那一刻我會牢牢抓住他的手,腳下的路伸展開來,剛好是他影子的寬度。
只有用那么久的等待,才對得起他的到來。至此,我的孤獨,雖敗猶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