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周,陸續收集分析了很多來自律所的宣傳冊,品宣規劃等相關資料。經過研究分析,這三點會讓法律人有苦說不出,累并焦慮著:
第一,兼容性
互聯網企業的打法照搬法律行業,沒做優化和適配。比如業內一堆知名的律寶寶,從前幾年的風生水起,到今天的啞火。官網雖然作為老物件,PC端高大上,手機端瀏覽時,能夠有良好客戶體驗的,屈指可數。
第二,組織架構
受律所傳統組織模式影響,很難調動律師積極和主動性。助理變身新媒體人員,再加個剛入行的互聯網小鮮肉,沒有經過體系化的培訓,流量平臺調整時,沒有敏感度,遇到問題,也沒有解決思路和策略。為了數據而數據,陷入惡性循環。
第三,思維困局
習慣從法律人角度看互聯網,揣摩客戶。傳統律師可以通過一根電話線連接客戶。而在互聯網時代的今天,客戶會透過互聯網觀察律師,實用、簡潔、易懂的文章更受歡迎。在碎片化的時間,要考慮客戶的時間和耐心問題。
互聯網既然成為繞不開的網,團隊內部驅動、革新和求變,成為很多前沿法律團隊的共識。
沒有對比,就沒有進步。與其做一個時代的圍觀者,不如做一個大潮的入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