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讀林特特寫的書《以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書中各種簡單而美好的日常,描繪了一個活生生的自己,這可能就是所謂的“人格魅力體”。因為作者的人格魅力,透過TA的文字、聲音、視頻,能夠陪伴TA一起成長的那份觸動,讓人深深迷戀著作者本身。
世界是苦的,但生活要有它該有的樣子。現在,我26歲,研究生二年級。沒有資本,沒有經驗。仿佛一畢業,我就要老了。當初的野心勃勃與雄心壯志,也日漸在雞湯安逸的生活中慢慢消磨掉。尤其是最近在整理過去的書籍,我發現了很明顯的一個變化。大學的時候,書籍一般是教材級的專業書;研究生階段卻是一些勵志雞湯生活書,這給我的感覺是完全反掉了。我不應該在吃苦的階段里享受著奮斗后的生活。
大學的時候,我每天7點鐘起床,11點鐘睡覺,一天花將近12小時的時間學習。當時的唯一目標是考研,離開那個并不怎樣的二本院校。那個時候自帶能量屬性,每天雞血滿滿,不知疲倦,過著苦行僧一般的生活,把自己養成了胖版劉歡,也不會有一絲的怨言。每個人總有那么一個階段,為了某個目標,變得連自己都不認識,但內心深處卻會欽佩那樣的自己。那個時候的自己,并不迷茫,一心只想考研,就像一頭要撞南墻的倔牛。
后來考上研究生,來到了迷幻的大魔都,漸漸感覺當初那個拼了命努力的學生,在一個滿是優秀同學、朋友的環境中一點都不明顯。或許是內心的虛榮心作祟、或許是原本作為優秀畢業生的自我驕傲驅使,想要變成那個優秀閃亮的人,但我不管怎么努力,還是覺得差距很大。后來,我慢慢看淡了這些差距,讓自己不去在意、不去關注。但有些東西,不會因為你的不在意就會消失掉,它就會在那里,總會在那里,一直在那里。
研一的時候,我一直在追逐某些人的步伐,想要讓自己變得很酷,變得有趣。研二的時候,我一直在迷茫,不知道自己是否在這場追逐的游戲中迷失了自己,變成了我不認識的模樣。現在,我更多的去思考,我到底想做什么,想要成為什么。
在那場追逐的游戲中,我不知道什么時候停下了腳步,想要按照自己的節奏來。這場游戲就像是一個朋友曾經教給我的“行走秘訣”一樣,她說,在街上走路,有無數的行人,你只要把其中的一個行人當做你目前想要超過的目標,趕在TA前頭,超過TA,再確定下一個目標,這樣你就能很快得到達目的地。很遺憾,我是一個失敗的學生,沒學會她教給我的“方法"。在生活的行走中,我依然還是按照自己慢悠悠地節奏來。我想我可能最終也成為不了TA,我只能成為我自己,我想成為我自己。
所以,未來,不管我變成什么樣的人,我都不后悔這兩年的時光,即使在某些方面略顯蹉跎,我也不會有所后悔。就像特特在那本書里描述的樣子:我們漸漸明白,平凡的一生不代表碌碌無為;變得成熟也不意味著要丟掉初心。就算懷揣世上最偉大的夢想,也不妨礙我們得到一個普通人的快樂。這世上只有一種成功,就是以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
咸魚曰不曰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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