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沉默隱忍暴力,以分手離開暴力,
以暴力消除暴力,以生命結束暴力。
前天看到的一則新聞,心情久不能平——
小梅是一位年薪200萬的企業女高管,結婚十余年來,養家養兒養老公。而這個練散打的老公,稍一不順心,就對她拳打腳踢,實施家暴。
她的四五個日記本,全部記著惡魔老公每次打她的時間、地點和受傷程度,字句帶淚。
可是,十年來她從未反抗、也從未報警,連醫院都不敢去。
傷得重了,她就在家躺幾天;傷得不太重,她就貼貼膏藥,穿長褲長衫,戴上圍巾掩蓋傷痕。
直到2016年《反家暴法》出臺,小梅才偷偷找了律師,卻因為從未報警、從未診治過而導致指控證據不足。
“年薪200萬,居然還逃不過家暴?”很多人看完也都這么問。
我想起了今年妮可基德曼的新劇《大小謊言》。
妮可基德曼演的女主角Celeste,正是這樣的一位女神——自己美貌與智慧雙全也就算了,丈夫也帥氣多金,還有一對可愛懂事的雙胞胎。
可是耀眼華美的禮服下,是Celeste傷痕累累的身體。丈夫一言不合就開打,把她打得鼻青臉腫。
為了體面,為了孩子,Celeste選擇了隱忍,藏起傷痕,假扮幸福。
直到有一次,差點被丈夫家暴致死。才想起來反抗。
家暴和忍受家暴,真是一個全球性的現象,無比諷刺。
“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為了孩子的未來。”
面對家暴,小梅也一直這么想,所以才不報警,也沒有離婚,默默忍受丈夫的拳頭。
很多人在底下評論,大抵都是恨鐵不成鋼的口氣:
“年薪200萬了,面對家暴居然還不敢離婚?”
“這種腦子,是怎么賺到200萬年薪的?”
“為了孩子忍受家暴,在家暴的陰影中長大的孩子才最可憐啊!”
話是難聽了點,可是道理人人都懂。
養家養兒養老公,經濟獨立,能力超群,不該淪為家庭關系中的“弱者”。
別說年薪200萬,就是2萬,遭遇家暴還是得離。
我想,大概是千百年來“男尊女卑”的傳統觀念,導致了事到如今,還有很多人認為:妻子是丈夫的私有物品,必須依附于丈夫,才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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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前段時間,上海婦聯發出的一條微博——
一個為女性發聲,維護女性權益的組織,竟然也洗不干凈“男尊女卑”的迂腐。
即使現如今越來越多女性“不差錢”了,可是她們在精神上,還是低男人一等。
自己需要丈夫陪伴,孩子需要爸爸陪伴,一個家里不能沒有一個丈夫。
即使這個丈夫是個惡魔、不是一個好爸爸。
可是她們永遠不懂,作為女性,比起經濟獨立,更重要的是精神獨立。
不僅做不到精神獨立,有一些女性甚至在暴力和虐待中,患上了“受虐配偶綜合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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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的肉體和精神都處于完全被控制的狀態;她們堅信,自己無法反抗,也無法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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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能認錯,只能認命。
曾經有一位百萬粉絲的美妝大V,就公然教育受到家暴的女粉絲:“想一想自己是不是做錯了什么?”
而底下還真有不少被家暴的女人,在真心真意地認錯:“以前做得不好,不會看眼色,經常挨打,現在夾起尾巴做人,就被打得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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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家暴關系中的核心,不是暴力,而是控制,是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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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害者的反抗意志不夠堅定,無論她是學富五車、還是年薪百萬,都逃不過被控制、被暴力的命運。
也有女生提出了質疑:“又要我經濟獨立,又要我精神獨立,那我還結婚干嘛?”
也不無道理,婚姻迷人的地方,就是在于互相扶持,互相依偎。
一味地指責婚姻中的受害者不獨立、不離婚、不反抗,很容易就陷入了“受害者有罪”的陷阱里頭。
除了女性自身的精神獨立,法律和社會也應該起到保護受害者、懲罰施暴者的作用。
今年五月《廣州日報》發布了一份大數據——《十萬份離婚起訴書,告訴你哪里的男人最愛打老婆》,顯示的結果令人堪憂。
在全國近十萬份的離婚起訴書里,99.996%的男性是施暴者;
僅有3%的案件能被認定家暴,絕大部分的家暴起訴,都被判定為家庭糾紛,只予以調解。
又是調解,又是家務事,又是不了了之!
曾經被丈夫暴打致死的董珊珊,僅僅結婚10個月,就因為被家暴報警8次。
卻每次都被勸和、每次都被調解,躲在哪里都不受保護,最終還是被丈夫找到,活活打死。
這些法律和社會眼里的所謂“家務事”,讓很多女性在拳腳下喪命。
用生命為代價,結束家庭暴力,這樣的結局不該出現在如今的文明社會里。
我衷心地希望,面對家暴,
受害者不要再依賴,不要再恐懼,也不要試圖扮演一個“原諒者”。該報警就報警,該離婚就離婚。
社會上能少點閑言碎語,少點男尊女卑。
而法律和執法者,不要再大罪化小、小罪化了,小小一個“調解”背后,可能就有人付出了生命。
點贊的人最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