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中庸是一種品德,而不是一種方法;其次,對象是“民”,而不是“人”。古代指黎民百姓,平民。與君、官對稱。《說文》:民,眾萌也;《谷梁傳·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論語·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這種品德是一種適度的平常心,也就是“安分”是百姓最好的品德,而不是指士大夫以上人的品德。這些人應該是“仁、智、勇”,要“學而優則仕,仕而優則學”,《論語·學而第一》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就是例證。
中行:《論語·子路第十三》子曰:“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可見“中行”是一種方法,合適的方法找不到的話,可以參考“狂者”和“狷者”兩種不同的做法,兩者融合,既不激進,又不過分保守,則可以獲得比較適中的方法。見《論語·子罕第九》子曰:“吾有知乎哉?無知也。有鄙夫問於我,空空如也;我叩其兩端而竭焉。”
中和:《中庸》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可見,“中和”是一種能力,正確的時機,恰當的方法是“中和”,是哲學上講的那個最合適的“度”。
后世的《中庸》實際上是“中行”“中和”的集成,而與《論語》中的“中庸”的意思還是有很大出入的。今天,我們先認識一下來源,但依然延用《中庸》這個稱謂。
中庸,作為儒學的精華,離不開儒家思想的大框架,就是高低兩條線:一是“孝”這個基礎;二是“仁”這個追求。這個大框架,表明了儒學治國之道的本質就是“秩序”,《論語·學而第一》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論語·季氏第十六》孔子曰:“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儒家善于守成的實質,也是維護這個“秩序”。
從儒學的實質,可以看出“中庸”的本質。也就是說“中庸”的大前提是保證現有體制的運行,而不是打破它,最大程度只是改革完善它或者是“清君側”。在這個前提下,平衡各方面的利益以維持運行,是“中庸”的主旨。
而“無為”則是首先著眼于“平臺”的搭建,是體制的創立者。而在具體過程中,如果有問題時,也首先會反思體制方面的漏洞。如果不是體制方面的問題,則不加以干涉,而由事物自己通過陣痛、調節來度過難關。
“無為”是根本方法的選擇,“中庸”是方法執行中的方法。如金融危機的解決方案,如果是針對金融機制改進的,就屬于“無為”的范疇;而通過平衡各方利益提出資金救援,幫助度過難關的,屬于“中庸”。他可能會暫緩癥狀,但是會干涉市場公平競爭,也解決不了機制上的問題。中庸,實質上是一種談判中平衡各方利益的技巧,高明與否要從兩個方面來看:一是有發言權的人是些什么人;二是最終妥協方案是根本方法還是權宜之計。
推行任何一種政策,都有左中右不同的做法,這時走中間道路是阻力較小的一種,是一種智慧,在這方面“無為”和“中庸”的選擇可能是相同的,但是,“無為”更側重于“常態”而不是隨時就勢寬猛交替,常態是“正”,不能因為民憤大、影響惡劣、長官意識就用“重典”侵犯法制的尊嚴。無為也更關注環境氛圍的營造,注重水到渠成的效果,強制協調、積極協調和自動協調的含義不同,也就是“孔子言為中庸、老子言不如守中、墨家言執其兩端擬守其中”之間的微妙關系。
雖然,儒家也探討過“無為”的問題,如《論語·為政第二》子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
《論語·衛靈公第十五》子曰:“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論語·泰伯第八》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亂臣十人。」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唐虞之際,於斯為盛,有婦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
《論語·子路第十三》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論語·子路第十三》子曰:“茍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但是,儒家理解的“無為”更多的是因為管理者“身正、德高”而產生的不令而行的效果,而不是主動控制關鍵要素的方法,即使孔子在《論語·泰伯第八》中說到了“人才”的問題,但是可惜的是只是停留在了“人才”難得的程度上,而沒有能進一步上升到“人才”控制效果的高度上來。
這也許是儒家總要管理者做“大頭兵”,而道家則是要管理者做“教官”的原因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