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習守恒定律,在我身上表現得比人品守恒定律更明顯。
這個定律是說,我無法在一段相對長期的時間里(三個月以上),同時克服自己身上的多個惡習。如果這個月我做到了堅持運動,那么我可能會心安理得地吃得比較多。如果我下個月好好吃飯、注重營養搭配了,那么我很可能又會怠于運動。
我有哪些惡習呢?作息不規律、喜愛油炸食品、抽煙,這三項怕是最嚴重的。目前我漸漸控制了抽煙量,作息也基本上正常,很少熬夜了,但是每天不去麥當勞買一對雞翅我就渾身不舒服。想來,癥結還是在于我自律不夠,對自己太過于寬容。一想到自己已經做到每天早起了,吃個炸雞翅又能怎樣呢?雖然這二者毫無因果關系,我卻能輕易地以此說服自己。更糟糕的是,我甚至會用滿足一種惡習,來作為對自己所付出的努力的補償。比如我戒煙的時候,我為自己定下了每月最多只能抽一包的上限。那么我什么時候可以抽煙呢?那就是1.我當天運動了半小時以上;2.除了日記和工作,我當天寫了1500字以上;3.我畫了自己滿意的畫。
這種獎勵機制看上去合情合理,就像小時候讀了一小時書就可以看半小時動畫片一樣。然而,用惡習去滿足自己,終歸還是缺乏源動力的表現,而且對身體是有害的。克服惡習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我也并沒有指望自己能夠一下子全部改掉。再說了,假設我改掉了惡習ABC,說不定又會冒出來惡習DEF。
我能想到的較好的解決方式,就是用好習慣作為獎勵機制,而不是惡習。我現在仍然在戒煙中,每個月的定量仍然是20根。按照惡習守恒定律,我可以在今天跑完步,或是寫完東西之后獎勵自己一根煙,跑去陽臺上或者樓梯間吞云吐霧五六分鐘。但是呢,如果我能夠成功地自律,沒有抽這一根煙,我就獎勵自己100塊。這樣一來,只要我少抽兩包煙,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拿著4000塊去買我想要的手繪板。
可是問題又來了,我有許多想要的東西,可我剛畢業幾個月沒什么錢,總不能一直買買買啊。要是最后戒煙成功了,自己卻變得物欲膨脹,似乎也不是什么好結果。說起來,購物欲旺盛也是一種惡習吧。
所以,我最后的解決方式是,找一個信任的朋友,每個月月初打給她3000塊。20根以內不扣錢,超過20根的,抽一根就扣100塊,月底結算,看看我能拿回來多少。當然,這種戒煙方法不適合土豪,只適合我這種剛畢業的窮光蛋。它還有兩個重要的前提:首先,朋友一定得是值得信賴的;其次,我得對朋友做到絕對的誠實。抽了就是抽了,絕不隱瞞。
還好,我沒有撒謊這個惡習。
截止到1月8日,本月定量還剩13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