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主要結論:與人交往,和氣為貴,但是在交往的初期,一開始就要敢打大仗、狠仗。
文章舉出三個例子進行論證:
第一個例子,大學室友愛玩游戲,導致樓主睡眠不足,樓主奮力懟回去,罵人砸東西。樓主說:”正是因為這樣,有了沖突早爆發,我們才彼此了解對方的雷區在哪里,在以后觸碰到雷區的時候才懂得繞道遠行。”
姑且不說這個例子的真假。樓主給的其他有效信息實在太少,樓主本身是怎么樣的人?舍友是怎么樣的人?這些我們都不清楚,試想如果樓主這個人非常自私,舍友打擾到他睡覺偷聽他打電話絕對不行,但在其他方面(考試泡妞等)都是一個不愿意去分享的人,那么就算大家都知道了彼此的雷區在哪里避免不去觸碰,但終究在彼此心中有所芥蒂。
第二個例子,一位富二代從小忤逆父親,妹妹溫順懂事,但長大后老大幡然醒悟回到公司幫助爸爸,反而爸爸對他滿意對妹妹不抱有太大希望。我看了半天,沒想到這個和論點有什么實質性聯系。哦,你從小懟你爸爸,長大后不懟了,做爸爸的好接班,這位富二代懂得先降低父親的期望,以后每做好一點就會得到贊美和欣賞。用這個例子來證明主要結論很明顯是不妥的,因為如果這個長輩是老板,你通過這個方式去降低老板對你的期望,估計你早就被解雇了,這個例子有特殊性。
第三個例子,師父不任由師娘耍小性子,倆人就大吵,以后三觀問題在爭吵中逐漸理解清楚,這樣結婚后的生活就非常甜蜜。這個例子其實也還是有漏洞的,因為這個初期最起碼是倆人戀情已經處在正軌,最起碼已經相處一個月以上的時間點。那么我們所理解的交往初期恰恰是戀人剛開始接觸的這一個月的黃金情感上升時間段,這個時候,我所見到的實際例子和我本身的例子都說明,如果這個時候來一場打仗來一場狠仗,小伙子你是在自掘墳墓。
文章作者舉的例子都有著明顯的短板,但我結合自己的例子看還是有其價值的,我談一談自己的理解。
個人認為,與人交往,初期著眼于平等,不諂媚不清高,遇到事情就說出自己的看法,別人抱怨自己哪有問題也虛心接受改正,整個階段都秉持著求同存異實現雙方共贏的態度。
與人交往時,如果對方對你抱有很高期望(例如你是學霸),你大可做自己,不需要一定去懟別人,別人也會自動去修正對你的態度。
雙方出現激烈爭吵的機會在同事同學間不常見,但在戀人中挺常見的,因為雙方都秉持著長久走下去的態度,因此對于小些小事就看得很重,這個時候吵開了,就事論事,解決問題,就要拿出打狠仗的態度去解決問題。如同煮牛腩,只要血和肉沫飄上來就清理干凈,保證得到干凈新鮮的牛腩,如同造房子的地基要打得深,每一個步驟都要非常注意避免風險,這個房子才能存在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時間。
以上是我對這篇文章的復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