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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尋求雙贏是本書介紹的活在愛中的秘訣之一。它是指當夫妻遇到觀點不合決定不同,遇到夫妻矛盾沖突之時,采取的處理辦法。第一步:覺察表面立場,比如老公過年想回老家,妻子不愿意;這一步一定要做,因為最后在解決問題是是要回到這一步的,但同時不能先入為主地認為兩人矛盾不可調和。第二步,探索表面立場之下的深層需求,比如老公想過年回老家,是因為他一直在外地處于工作的環境,他想回老家走親戚,想感受一下被親情包圍的熱鬧溫暖而放松的感覺。妻子不想回丈夫的老家,是因為她想和常年在外的老公過一下美好的兩人世界,是她對夫妻親密關系的需要。分析越深刻越能抓住解決的要點,越能讓兩人相互了解,彼此讓步,越有利于達成共同的方案。比如說不要很淺地認為老公回老家只是為了單純地走親戚行過場,實際上背后有他的情感需求。第三步,頭腦風暴,一起尋求可以解決兩人深層需要的辦法,先各自不加評判地寫下最少3條方案,最后商談妥協讓步尋找交集。
A1:昨天晚上,老公和我商量前幾天提出的一件事,他希望我幫他去監一場考試,因為他那個時間被安排要做其他的事。因為很多原因,我在這之前遲遲不肯給他答復,并在昨天晚上他再次提出時,表示出回避的態度。我說:“我不想去監考,你找其他人吧!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還要帶孩子,我不想那么早起床去坐車,我休息不好。”我看到他眼中有點逼迫的意思,想要我當下就做出“要去”的決定,或者不想去也要給他一個合理說法,很明顯帶孩子不是他能接受的理由,而早起休息不好,他可以接受,但是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解釋。但我當時因為其他事情緒有點低落,就對他說:我現在情緒不好,不是因為你。你不要這樣對我嘛(不要著急想讓我答復這件事)。這個沖突就這樣無果而終。知道老公不滿意,因為他兩度在提這件事,可能真的需要我去,知道他還會再提這件事。
A2:這個沖突如果得不到解決,不僅在這件事上給彼此留下不快,同時也會長期地影響到我們的關系。那么,按照書上所說的方法我該嘗試這樣去做:第一步,覺察表面立場,老公要我去監考;我不想去。第二個步驟,探尋我們兩的深層需求。老公想讓我去監考猜想下來原因有3點:1.離家去遠一點的地方監考,讓我暫時脫離家庭孩子纏繞的環境,看似是做事情,實則是相當于跟他共處,出去放松一下,是他一片心意的呈現;2.監考有經濟收益;3.解決他分身乏術的難題,在他看來我幫他監考,不用去找別人,避免別人監考帶來的意外風險,能夠排除他的擔憂。那么我不去監考的原因有三:1.在休息日,留下孤單的老人孩子在家,我的心中沒有穩妥安全的感覺,整塊陪孩子的時間很寶貴,我不愿舍棄,不愿放棄做媽媽的責任;2.來去車上耽誤時間,又很麻煩,我不能讀書學習,這不符合我的成長需求,也不符合我好靜的本性;3.在監考的2小時內,我什么也不能干,對我來說收益太低,不符合我的價值觀。第三,找出解決辦法,我的是:1.我可以去監考,但是,除了監考時間之外的其他零散時間,我要用于學習,老公不能打擾我,并且監考完就回家;2.我不去監考,但我要在當天抽出時間來休息,并在老公回家后安排相處時間。3.帶婆婆孩子一起去。老公的:1.我去監考,前一天晚上孩子睡了走,住在學校,免得早起,晚上也照顧了孩子。考完就走。2.去監考,早上走,早點睡,在家休息會好一點,也照顧了孩子,考完就走。3.不去監考,找了不合適的人,冒有可能出差錯的風險。權衡讓步決定:去監考,免除別人監考的風險更重要,孩子醒來晚不能帶去,晚上走,住旅店,碎片時間我要學習,老公不能打擾,考完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