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在感慨這樣一個問題,好人沒有好報,好心被別人利用。對此,我只想說兩個字:冷靜。千萬不要讓憤怒使自己幼稚而喪失了自我的判斷力。正義它到底是什么呢?它究竟是否是客觀存在呢?鄙人想對正義談談自己的看法。
正義到底是什么?筆者認為,正義,是一種人類區別于其他生物的社會普遍認為的崇高的價值。它最基本的價值就有公平地分配、對惡的懲治等等。然而,正義絕對不僅限于此,正義它對人有更為崇高的要求,它要引導社會去向著善、激發人們將從小受到的道德良知轉化為實踐。當然,正義的概念只能是相對的,它會隨著基本的價值觀念和階級制度等有所不同。但生而為人,并一直到了現代,我認為正義一定是向著善的,它已然演化成了所有人類社會的道德鐵律。
正義它究竟是不是客觀存在的呢?筆者認為確實如此。很多人說正義無非是人類的主觀情感強加給社會的束縛,這是一種自然界并存原生的事物。然而鄙人認為,人類又豈有將自然界不存在的事物強加社會的力量呢。如果正義并不存在,那為什么自古以來,百姓對自己所遭受的暴政和壓迫會感到不正義呢?人們不經過教育會產生自發的不正義的感覺嗎?我認為是會的,既然如此,那我們又是否能稱不正義是客觀存在的呢?如果不正義是客觀的存在,那作為其反面的正義也應該是客觀的存在,否則,不正義的存在將毫無意義。我始終堅信,正義是人類內心深處最樸素的情感,雖然完美的正義并不能到達,但他始終是人類社會追尋的方向。正如圓,人類永遠無法到達完美的圓,而完美的圓就是客觀的存在,而我們人類也是種將到達它作為自己的目標。
談及正義又不得不說道法律。筆者認為,法律不僅是將正義進行貫徹的工具、它懲戒惡,它也是引導人們激發善的工具、它啟發善。就如法律為何對自發救助者的行為進行保護?因為法律要引導社會去做這種善行,它是在本能指引社會的方向。我相信,任何一名法官或立法工作者在進行工作時,他一定會注意到社會對正義的反響,而非將正義置之不顧。
綜上所述,筆者強烈地認同正義的客觀存在。我認為,不管你是否承認,正義已經成為整個人類社會前進的方向。從各個國家的道德教育和法律條文中,我們可以知道,正義就是一種社會的力量。我希望所有百姓能堅信正義的存在,也能尊重正義的內涵,去維護正義、施行正義。千萬不要因為個別不正義的行為而動搖自己的信仰,我堅信,一切與正義違背的東西,終將受到世界的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