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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不見了!我慌亂地在小包里尋找著,床上、柜子里……沒有,沒有,都沒有。這個時候的我像一只發狂的小野獸,瘋狂地翻著它可能存在的每一個角落,因為就在上一秒,我還在想要不要把戒指還給他,一分鐘前我還去買了瓶可樂想洗掉戒指上的污垢。看著亂成一團的房間,隨手坐在了地板上用著哭腔給他打電話,結果他只是輕描淡寫地說沒事的,掉了就算了,還反過來安慰了我很久很久。
昨天在路上偶遇到他,看著他手上的戒指好玩,就一把奪了過來,直接就說送給我了。他也沒說什么,拿去吧就這一句話。我與他的關系,談不上曖昧,更別說紅顏。語言上開開玩笑,但是行為上從不越界。第一次遇見他的時候,是在網吧,然后的N多次相遇里他不是在打游戲就是在打麻將。那個時候我正處于剛失戀的狀態,從小性格乖張,是那種“黑白兩道”通混的人,所以對他的感覺談不上厭惡,只是說糾結于想在大學做個好人,所以才一直不愿意跟他在一起。偶爾無聊的時候,他就是我的備胎。
追問戒指丟失的原因,怪我自己虛榮。昨天晚上,約好了跟十年沒見的小學同學吃飯。剛見面的時候看到她身邊的男人和她手上閃閃發光的戒指我就明白了。寒暄的時候,她問我感情狀況,當然也看了看我手上的戒指,那戒指買成四百多,再加上長期磨損,在微暗的燈光下顯得黯淡無光。我下意識地說我單身狗一個,順勢摘了戒指,放進包里。一方面感覺戴這樣的戒指會很low,另一方面,我不想去承認他是我男朋友,也懶于解釋。
我又發狂地尋找著,急得哭了,我突然又意識到,我在以前男友傷害我的方式去傷害他。跟前男友在一起的時候,他從不帶我見他朋友,從不帶我逛校園,從不帶我穿過人群。對,在他眼里我很low。他靠邊高富帥,182的身高,從來不吃食堂,笑起來像張翰。而我,典型的矮矬窮,150的身高,生活費只夠生活,唯一好一點的是我長得還算靈氣,但這也并不能阻擋他對我的嫌棄。我一直責怪前男友的殘忍,沒想到自己其實也是這樣殘忍的殺手。
我想,在愛情的連環扣里,放過愛你的人,也放過自己。中間的那個環回扣,世界上才會多一對甜蜜的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