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證明自己對很容易,但是證明自己不一樣,太難。
——叮咚。
II.
當然,所有的結論都應該有前提條件和適用范圍,就好像我們不能脫離劑量談毒性。
大部分情況下,我們所表達出的結論都應該有一個提前論述,在XXX情況/環境/時候下。
我其實一直不太分得清,怎么樣才能算證明。
證明的目的是為了讓雙方的不同觀點趨于一致,這個趨于一致的起因,可能是兩個人觀點有分歧,也有可能是兩個人的知識體系不在一個層面,當然最有可能的應該是僅僅只是兩個人的經歷不同所帶來的不同觀點。
再者,通過邏輯分析,事實例舉,和給予對方認證的空間,構成了整個的證明過程。
當然,邏輯分析有分不清假言重言的,事實例舉有講故事有擺數據的,認證空間有實踐的有不實踐。
但我覺得這些都不太重要,重要的是這三個完整的過程都有,哪怕質量不高,但那都是技術問題,很容易彌補。
可在成長過程中慢慢發現,在實際生活中,更多的證明過程被構建在了證明者與被證明者的關系之上,證明的過程不受邏輯影響,不受事實影響,更不受驗證影響。
影響證明過程的是,雙方的信任感,雙方的親密度,雙方的權威性。
III.
所以,證明自己對,其實是還蠻容易的,圍繞信任,親密和權威去構建就好。
我美我說的都對,我官大我說的都對,我有錢我說的都對。
即便我說的不對,依舊還能在這一刻搬出追求多元化的價值觀這一理念當遮羞布和擋箭牌來證明我沒有錯。
可是證明自己不一樣就很難了。
即便從邏輯上來講,我們也確實徹頭徹尾的不一樣,從事實上來講,我們也確實徹頭徹尾的不一樣,從驗證上來講,我也不覺得有誰能證明誰和誰一樣。
可難就難在以當下的證明過程,不一樣這事就不該被拿出來證明。
因為信任,親密,和權威都包含著一個隱性的邏輯,你是和我一樣的人,或者你應該是和我一樣的人。
我們有一樣的觀點所以信任,我們有共同的愛好所以親密,我們有共同的認可所以才有了權威。
所以我們會對關系近的人越來越不謹慎,越來越隨意,越來越放得開,因為這背后隱藏的邏輯是我們是一樣的人,所以你能理解我,我們是一樣的人,所以你能包容我,我們是一樣的人,所以基于理解和包容,我做什么都不過分,都不會傷害到我們的關系。
所以,我們真的一樣嗎?
所以,我們不一樣的話,我要怎么證明不一樣呢?
沒法證明,我是覺得沒法證明,所以到最后只能抱著這樣一種想法就是,算了她畢竟是我媽,他畢竟是我這么多年好朋友,他畢竟是我還要相處的同事,想想也就算了。
可是當你想著算了的時候,這關系就已經有了裂痕。
IV.
所以,對于我來說,認識到身邊的人和自己不一樣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這個認知應該是貫穿了我人際交往的核心價值觀,畢竟我不希望有一天我的朋友會麻煩需要證明自己的不一樣,那對他來說于情于理都是個非常頭痛的事。
為了避免他頭痛,我只好先幫他把鋪墊做好。
是的,沒錯。
我們的相識或者相熟不是因為緣分,不是因為我們一樣,不是因為我們有共同的愛好或者相同的利益關系或者一致的目標。
而是我覺得你很特別。
特別美特別厲害特別有錢,愛你呀,筆芯~!!!
=======? 玩世不恭,咚嗔嘻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