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很多人都是這樣,擺在臺面上的時候大家都一本正經,沒人監督的時候就忘乎所以。這樣的一批人,善良是做給別人看的,算不得是真正的善良。
一個人是否真的善良,其實自己最清楚,不是在大馬路上扶老奶奶過馬路就算善良,而是在即使沒人的地方也能嚴格要求自己,不做違背社會道德的事才算是基本的善良。
而我很少做一個人是否善良的書面評價,“善良”是一個道德約束,在我的價值觀里面,道德這種東西只能自己約束自己,要求我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因為道德是法律的最高標準,做與不做都不違法也不會傷害社會或者他人,實在不能成為要求別人的標準。
最近,共享單車異軍突起出現在整個社會,給不少人提供了方便,但是我們看到的更多的是車輛私用、亂停亂放、惡意破壞等現象。不少人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去乞求某些人別破壞車輛了,辱罵那些惡意破壞共享單車的壞人。在我看來這就是一種道德上的要求,道德要求只能約束自己,請不要約束別人。
而我面對這一切的破壞也好、私用也好,我首先想到的卻是共享單車在租賃制度上是否完善的問題。
靠道德約束是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社會問題的,解決問題的最根本辦法一定是從制度上去進行約束。
二
我覺得任何人都不是絕對的善,也不是絕對的惡。為什么會有一些人從好人變成壞人?人性是一方面,制度上也一定是有空可鉆。
我也曾講過這樣的故事:
“我所在的一個組織(某黨支部),規章制度里面明確要求要為其他人服務,要定期參加組織集體生活,但是這些要求因為寬泛不具體,在某些情況下實施不具有可操作性。導致的結果就是一部分人不參加集體生活,不為其他人服務,一股反正你們管不著我,反正你們沒辦法處置我的態度。說來慚愧,這個組織還一直高舉是為其他人服務的旗幟。
其實我一直認為這個組織是優秀的組織,以為每個人都有很強的自制力,能為其他人服務的一定義不容辭。然而在遇到部分人不愿意為其他人服務之后我才發現,即使加入這個組織之前都立誓會為其他人服務,但是沒有明確的制度要求,再優秀的人也只是光著屁股的猴子?!?/p>
后來我當了這個組織的主要負責人,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通過道德的制高點說你們是什么什么樣的人、你們應該對社會做出什么什么樣的貢獻,要求他們做這做那,而是規范制度,讓制度成為他們的行為準則。
如果要有好的執行力,不是寄希望于優秀的個人,更不要奢望人人自發主動,而是靠系統、健全的體制——頂層設計才能達到這樣的效果。
三
這個觀點講給普羅大眾其實沒什么作用,大家做好自己就行了,頂層設計不設計跟我們其實沒啥關系,我要做的就是領導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罷了。
對,大多數“孫連成”式的人都是這樣的,如果按照相關規定來說也沒做錯什么,但是就是因為制度的不完整性給了他空子,他才會這樣去敷衍了事。
如果你是一個管理者,如果你手下的員工都不怎么干事,先別怪員工為什么沒有主動性,想想自己為什么沒有設計出不讓員工鉆空子的制度來。
這就是我要說的一句話“別讓人性的缺點鉆了制度的空子”。
想想為什么現在這么強調從嚴治黨?不就是為了解決制度上的不完善么?
看著滿目瘡痍的共享單車,我也很憤怒,但我只能保證自己不去破壞他們,別人我管不著,而你如果是一個政府官員或者是共享單車的老總,希望你能站在制度的完善角度去想想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想通過道德的引導去解決問題可能嗎?
因為總有一些人的本性就想要鉆制度的空子。
沒有制度的約束,每個人都是光著屁股的猴子。